簡政愛民便民予人好感最棒
何謂簡政?簡而言之,政者,泛指眾人之事,服務為先,宜簡不宜繁,政府係為人民而設,面對芸芸眾生所需所求,一切申辦之手續作業,應在「法、理、情」兼顧之下,儘量簡化整併,予民最大方便,而讓民眾心悅誠服,感受得到公僕之用心,不致失望生怨,方為上策。
此次縣政府為便利金門鄉親,逕辦請領早期參與民防自衛隊服行軍事勤務慰助金之所需,慎之於始,設想週到,並在縣長陳福海親自指導下,針對有關申辦應行檢附之書表,再三斟酌簡化,藉此彰顯政府給得痛快,希望受領者也能領得滿懷歡喜,凡此,即是簡政便民之核心價值。
就事論事,政府推動「簡政便民」政策,由來已久,尤以蔣故總統經國先生主政行政院期間,由上而下,雷厲風行一時,除頒發「簡政便民」實施要點,要求政府各級機關,對於人民需求事項,務必做到有聞必錄,作業流程力求精簡,緣此,簡便行文表應運而設,電話紀錄取代繁文縟節,進而「服務到家」蔚成風尚,而在金門地區,更有「親民日」制度,社會大眾可以利用縣長每週一次「親民時間」,與縣長面對面傾吐心聲,暢所欲言,或於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村里民大會提出興革意見,因而「上情下達,下情上達」之管道,暢通無阻,紓解不少民瘼、民困與民怨。
隨著時空推移,「改革創新」已然成為施政重心,其中簡政便民措施,經由深入檢討改革,乃將不切實際之陳規予以廢止,如今縣政便民服務中心「1999」專線充分發揮愛民、親民、便民、利民之功能,一通電話說明目的需求,承辦部門立即建檔處理,直到問題解決,回復結果始予銷案,既簡捷又方便,只是好要更好,在簡政便民之需求下,還需再接再厲,持續努力,消弭民怨於無形。
持平而論,民怨之形成,並非無因,不簡政,不便民,即與民怨息息相關,影響深遠,僅以地區居民辦理申請「噪音補助」為例,依照原先之設計規定,應行檢附之佐證資料,包括申請書、土地權狀、戶籍謄本、繳納電費收據、稅籍證明、金融機構存摺等等,繁而又複,年復一年,一項不可或少,因而民怨油然而生,咸表公僕服務誠意不足,後來經由時任立法委員陳福海,邀約有關機關座談研商改進,終獲民航機關全力支持,達成「化繁為簡」共識,亦即除第一次辦理申請補助者外,次年再為申請補助祗要檢附申請書、戶籍謄本、繳納電費收據及金融機構存摺即可,如此從善如流之服務態度,讓人好感,如果來日再將戶籍謄本省略,更為貼近民意,因為已有電費收據可資查證,何況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係以用戶繳納電費總額核計,最多金額為每戶平均五千元,實無圖利於人之可能,若有涉及偽造冒領情事,後果應由申請用戶負其全責。
再者,政府致力於愛民、親民、便民與利民工作,上下一致,左右連貫,儘管人事更迭,未曾間斷改變,諸如平日與民眾接觸頻繁之機關,如鄉鎮公所、稅務、地政、警政、消防、戶政等等全體同仁袍澤,盡心竭力,勞怨不辭;又如,烈嶼鄉長洪成發,每年自掏腰包從事扶傾、濟弱、救急與贊助公益事業,少則數十萬,多則以百萬計,為民紓難解困,親民愛民,傳為美談。
庶政龐什,蕭規曹隨,簡政便民,棒棒相接,惟以此項工作任重而道遠,欲期宏大事功,貴在全面實踐,倘能來一次全面清查檢討,該廢則廢,應簡則簡,精益求精,予民好感,是創新也是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