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演繹春秋 金門史活化永續
《金門縣誌》是以文字敘寫為金門的古往今來留下虛擬面貌;「金門歷史民俗博物館」則是以典藏展示金門常民文化與歷史文物為主,以具體實像保存活見證。文化單位有意配合國際博物館日,推動認識博物館活動。首先在今年518推出包含「家有一寶│走進博物館《笑開金口,述家寶》」、「看寶物、秀寶物、知寶物」、「金門藏寶圖」、「家有一寶」等一系列活動,明年預期更精彩。這是進步的思維,值得全體縣民響應。
每年5月18日訂為「國際博物館日」(International Museum Day),是由成立於1946年的國際博物館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useums, ICOM) 所推動於1977年倡設的。他們是以博物館界專業人士組成,以結合全世界博物館的力量,鼓勵民眾參觀、認識並親近博物館為職志之國際非營利組織。世界各國莫不將博物館的建設與營運,視為國家總體發展的象徵之一,也不斷致力於提昇博物館的教育功能。
自1983年倡議以來,歷經教育部、文建會多年推動,終於今年經過立院三讀通過我國第一部《博物館法》,正式邁入博物館法制時代。「未來博物館經營都有法源依據可設立登記、分級輔導及認證評鑑,而以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之「國寶」捐贈公立博物館,可不受抵稅金額的限制」。
《博物館法》計四章20條,賦予博物館「公共性」、「公益性」與「專業功能性」的定義,凸顯博物館落實「文化平權」的社會功能及國際競爭力。一方面賦予法源依據,並取得政府的扶植資源,另一方面協助博物館突破法令限制,得以專業機制管理典藏品,並增加人事任用的彈性,同時配合租稅優惠,鼓勵民間捐助博物館。「各公私立博物館也可因應蒐藏保存、教育推廣、行銷管理等業務需求,成立『博物館合作組織』,透過館際合作將分散的資源整合運用,或加強偏遠地區的博物館教育。」
金門島就是一座「活的博物館」,「特別是閩南文化部分,擁有豐富的有形與無形人文資產」,《博物館法》既然通過了,「金門歷史民俗博物館」就擁有改制、定位、突破框架、佈局全島的「尚方寶劍」,尤其要能開闊胸襟,放眼兩岸與國際交流的視野。
ICOM定義博物館,是「一所以服務社會及社會發展為宗旨的非營利常設機構,並對大眾開放;它為了教育、研究、娛樂目的,徵集、保存、研究、溝通傳達和展示人類及環境中的有形及無形遺產。」就以金門申請世界遺產之途,倘若能積極擴展「金門歷史民俗博物館」的有形與無形價值與功能,推動校園與社區、社會大眾運用館藏,學習古今文物紋理,與之相結合,必然更有利於申遺成功。
現代博物館的經營理念與方式,既是觀光產業的一環,也是整體文化映像的總體行銷,對在地民眾或觀光者而言,教育功能相對重要。「若典藏品是博物館的心臟,教育則是博物館的靈魂」(《新世紀的博物館(Museums for a New Century)》)
為了金門史的活化永續,以「金門歷史民俗博物館」為推動核心,輻射全島為範圍,運用「縮影」與「實境」雙軌並行,輔以交通動線的配備,身心障礙者輔具的提供,拉近鄉親與觀光者的距離。
世界各國的博物館,演繹著人類文化史的春秋,金門博物館卻是獨步全球的閩南文化史之活化永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