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教師的專業與權益﹐就是教師節最好的禮物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教師節,在這個師道日漸式微、教師專業不受重視的時代,儘管政府部門在每年教師節前仍會表揚各地優良教師,但以往被社會國家視為良師興國的教師,實質聲望與社會地位確實已經今非昔比。
孰令致之呢?主要有二個原因。
過去二十年,台灣進行一連串的教育改革,改革的一大哲學就是將原本掌握在國家手上的教育權,逐漸向國民教育權轉移,其中,鼓勵家長參與國民教育事務、開放自學教育、實驗教育就是典型的政策。
這本是國家民主化、深化教育進步的關鍵,問題在於,擁有教育選擇權的家長,多數其實不具備有教育專業,但依國家法制,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研訂教育法案、推動相關教育法規時,仍然必須邀請家長組織派出代表參與,在代表性與專業性之間,如果無法取得平衡,這樣的家長參與權,一方面造就了專門參與教育事務的所謂家長代表,一方面也使家長參與教育成為一種形式。
誠如所見,以學校層級的親師關係而論,雖然親師之間偶有衝突,但這些衝突多侷限在親師之間因輔導管教學生問題、學校管理問題、教師教學問題的不同看法上,可總體的親師關係基本上仍屬和諧。
相較之下,地方層級、全國層級的家長組織與教師組織之間的互動就乏善可陳了,以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一事,這本是受國家法制保障的工會基本權利,更是先進各國習以為常的事,但家長組織代表或出於誤解,或受限於教師不是受雇者的認知,卻將其視之為洪水猛獸。
實則,簽訂團體協約甚至是我國勞動部積極鼓勵的措施,教育部也早訂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參考,許多勞動法學者也對家長疑慮做出澄清,明確指出簽訂團體協約只是為了釐清教師、教育行政的權利義務,並不會妨礙教師教學熱忱,可惜這樣的聲音顯然不為家長組織領導人所接受,以致社會紛擾不已,殊為可惜。
除了日益緊張的親師關係外,自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以來,扁政府、馬政府分別發動年金改革,做為一個國家重大政策,年金制度應該如何建立?又該如何改革?理應進行社會對話、凝聚社會共識、促進社會團結,詎料,扁馬兩任政府的所謂改革大刀竟然直指基層軍公教人員,其中基層中小學教師彷彿成為全民公敵,國人皆曰可殺。
事實上,國家年金制度如果有財務危機、世代危機,也是全面性的危機,無論公私部門的退休儲金,都應一視同仁、一體檢視、全面改革才是,將所有矛頭對準基層公教人員,除了模糊焦點,任令社會對立外,根本無助於推動全面改革。
遑論,扁馬政府推動的公部門年金改革,不僅對於社會誤解無力澄清,如所稱18%優惠存款早在20年前斷源,新進的公職人員根本無法享有優惠,甚至千方百計圖利政府高級公務員與公立大學教授,這樣的「肥高官、瘦小吏」,又讓基層公教受雇者如何服氣?試想,年金改革既然獲得社會高度支持,只要政府所提版本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又豈有無法推動之理?
準此,政府高官其實不必在教師節說什麼良師興國、尊師重道的應景空話,只要認真推動國政、不必將教師做為轉移社會壓力的代罪羔羊,恐怕就是對教師最大的善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