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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見府會各司其職齊力締創金門新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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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議會第六屆第五次臨時會,經過五天議程,集思廣益,除完成審議縣府104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通過三讀程序外,並議決通過十一項縣府提案,另也議決通過五項議員提案,送請縣府據以辦理,過程認真理性,實問實答,各依權責,就事論事,順利圓滿,劃下漂亮句點。
眾所週知,政府立法設置民意機關,終其目的,旨在監督政府施政,為民服務,不僅中央有立法院,也有監察院,直至縣市、鄉鎮市層級,也有縣市議會及鄉鎮市民代表會,所謂代議士為民喉舌,要為人民看緊荷包,意喻民意代表經由選舉產生,代表人民監督政府公僕負責盡職服務,交出績效,證諸民意最大,可以制衡獨大,雖非政府官吏,惟擁有法定審議權,諸如縣市或鄉鎮市公所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及所訂定地方自治法案,一律應送縣市議會或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完成三讀法定程序作成紀錄,始得支應施行,倘有不週或發現「窒礙難行」,必須檢討修正或廢止重新訂定者亦同,孰是,各級民意機關又有「民主殿堂」之稱,民主即是以民為主,崇尚法治,勵行民主自由,莊嚴神聖,不容任意濫用、剝奪與侵犯。
金門早年由於國共內戰,兩岸對峙,環境特殊,因而長期實施「戰地政務」,黨政軍一元化體制,期間歷經數十載奮發圖強,始有縣政諮詢代表會及鄉鎮民代表會之設置,惟諮詢代表及鄉鎮民代表,一度並非經由人民選舉產生,係由官方遴選派任,性質並不等同代議士,象徵民意大於實質,換言之,代議士身份超然,代表民意行使「質詢權」,針砭施政得失,而諮詢代表卻是處於被動地位,職權並不相當,緣此,如今能在民意支持下,如願以償登上代議士寶座,彌足珍貴,並無層級高低、身份不同之別,祇要各盡職責,貫徹政府政策,用心為民服務,一本初衷,拿出政績,一樣受人敬重,畢竟選民之眼晴雪亮,對於心猿意馬,想入非非,只有名利,沒有服務者,點滴瞭然於胸,到頭來票源流失,終將「曇花一現」,提早告別政壇,悔之不及矣。
溯自金門縣議會揭牌成立以來,轉瞬迄今已經邁入第六屆,歷時二十餘載,全體代議士滿懷「阮是家鄉人,來做金門事」之回饋熱忱,儘管身世背景互異,然而愛國、愛鄉、愛家,服務大眾之心志,有目共睹,或許任期有長有短,但問政品質與日俱進,表現不負眾望,如同縣政團隊,歷任首僕與所屬成員,都有具體貢獻紀錄,留下可長可久之歷史新頁。
無可否認,依法行政,依法辦好,求新求變求好,好要更好,凡此乃是民之所望也,也是金門不斷向前之不二法門,亟需大家同心同德,共同努力打拚,離島不離心,最忌內耗,應該超越黨派,齊以金門派為榮,也即金門第一,鄉親為先,是根也是本。
再說,代議士係受全民之託付,追蹤政府施政績效,「有得」應不惜予以肯定,「有失」則要不卸責任,要求切實檢討改進,祇要對事不對人,言之有徵,實話實說,公正無私,有助地區社會團結和睦與發展進步,就是好事一樁,大家都會支持。
欣見本屆代議士,老幹新枝葉茂,生氣蓬勃,猶如縣政團隊,注入新血,全面出發,締造新猷,相信大家秉持「人正、理直、情真」之精神,各司其職,各盡其力,異中求同,同中化異,永遠與鄉親站在一起,共同激發能量,促使金門「翻轉」、「亮點」早日實現,可望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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