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寧鄉推動改制為鎮時機成熟
金寧鄉公所日前召開「推動鄉改制為鎮」說明會,邀請許多關心此議題的社區、民眾、民意代表參與,主要針對爭取推動鄉改制為鎮的施政目標,跟鄉親作一個進度的工作報告,同時希望透過公共政策的討論,提供有效的建議和論述,以完備爭取改制的前置作業,讓二度申請卡關的盲點能夠突破法令限制,達成鄉改制為鎮的目標。
近年來金寧鄉各項經濟、交通、環境上都有了重大的變革而呈現新面貌,鄉內新建案林立、人口大量移入、商業環境的改變,目前金門縣戶籍人口數已逾14萬人,其中金寧鄉達到3萬3仟多人,人口數列金門第二位,僅次於金城鎮4萬2仟多人,金寧鄉遷入人口成長率每年以3%幅度增加,擁有產製國內白酒市佔率最高的金門酒廠,還有國立金門大學所帶來龐大生活圈,不僅快速改變金寧鄉的人口質量與結構,也帶動金寧地區快速發展進步動力;另外金門大橋將屆完工,將來通車後更肩負交通、觀光重點區域,從烈嶼往來大金門各鄉鎮都需要經過金寧鄉,且轄區伯玉路兩側金門特產名店及國內品牌量販店進駐商圈,商業活動也日益蓬勃發展,其地理位置又靠近金城市區,在人口外溢效應發酵,未來發展成為副都心具有優勢,也是指日可待之事。從大學的區域商圈、大橋通車帶來的觀光、經濟效益及金酒公司產業發展,都是促進金寧鄉改制的有利條件,因此已有不少鄉親認為此時應思考將金寧鄉正名為「金寧鎮」的民意期待。
目前金寧鄉改制為鎮所遭遇之困難為:39年4月24日實施「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已於民國88年10月12日廢止,其中鄉改鎮條件兩項具體要件為:1.人口在一萬人以上,且有六千人以上集中在鄉公所所在地區者。2.街道建築具有規模,工商發達,交通便利,合乎都市計畫條件符合《鄉改鎮條件兩項》之規定的鄉,得申請核可,改制為鎮。新制「地方制度法」開始實施,其中第3條:「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第4條:「人口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並無鄉改制為鎮的法源,因此金寧鄉公所在楊忠俊鄉長任內提報縣政府轉呈內政部二度以「不宜」為理由駁回申請。
在鄉改鎮的過程中,金寧鄉歷任鄉長及鄉民代表會都曾多次提案試圖推動改制作業,最早更追溯到93年曾經提案,但內政部認定鄉、鎮與縣轄市均屬於同一層級,鄉、鎮在財政跟人事的編制沒有區別,改制後自治權限與過去並無不同,徒增更改身分證、門牌、戶籍及地政資料的成本而已。金寧鄉改制為鎮皆因法令束縛未能順利如願,在鄉代會、縣政府表達強烈支持之下,更是鄉民引頸期盼,提升為鎮之格局有其必要性,因此鄉公所委託銘傳大學公事系民意調查中心針對20歲以上、設籍在金寧鄉的鄉民,作電話隨機的取樣,有效的樣本數是1仟份,調查結果的誤差值是在3.1%,結果6項有關改制的核心問題獲得非常同意及同意二選項平均數為52.18%的支持,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二選項平均數為18.67%、無意見\不知道選項平均數為29.13%,顯見支持改制之主流民意超過半數,讓金寧鄉改鎮條件正當性更加充分周延。
金寧「鄉改鎮」要以更高視野與前瞻格局看待,在經濟、都會發展、交通運輸、產業經濟及人文社會等多方優勢,各方面發展的條件已臻成熟,展現金寧鄉自我向上提升的「內在價值」,「鎮」所擁有基礎設施、人口消費、發展潛力卻遠遠超越「鄉」的概念。配合中央新式身分證換新時程,所需經費可大幅減少,這也是鄉長楊忠俊積極爭取改名的主要原因。如今的金寧鄉不再是以前的僻壤小鄉,整體建設和環境條件讓人耳目一新,改制對地方長遠的繁榮發展,可以提昇經濟競爭力、有利發展大學商圈、增加投資意願、有效提高就業環境,實質提升為鎮之格局有其必要性。金寧鄉公所在鄉親的支持下,將再次提案尋求內政部同意改制「金寧鎮」,以符合鄉親主流民意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