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由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談資源回收

發布日期:
點閱率:862
字型大小:

環保署已公布自六月一日取消有關寶特瓶回收獎勵金,雖然在九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民眾仍可持舊有標示可兌獎勵金的寶特瓶向統一超商兌換,但期限之後的寶特瓶全面無償回收,就更需要民眾的配合了。

環保署對於寶特瓶的回收獎勵金制度,主要是由於回收基金會不堪虧損嚴重,曾經由一元的獎勵金減為零點五元,最後再公告取消獎勵金。不論是減低或取消獎勵金的當時,都曾引起廣泛的注意及討論,也有不少人擔心少了獎勵金的「利誘」,這項回收工作會受到影響,而環保署所持的另一項理由是回收寶特瓶已經成為大多數民眾的生活習慣,無償回收仍可以達成回收的目標。

資源回收、再利用已經是目前處理垃圾、廢棄物的主流,透過回收再利用,以達到垃圾減量的目的。要養成民眾平日就有回收資源的習慣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環保單位也曾歷經多年不斷努力宣導、獎勵,才能有今天普遍建立的回收觀念。

不可否認的,在推動各項回收資源的項目中,如果有獎勵金的刺激,回收的成效一定比較好,尤其有人還認為可以創造許多人的生機,因此,當時環保署研擬取消獎勵金時,就已經受到極大的反彈,又為了顧及一旦立即取消獎勵金會影響回收率,因此才分階段由降價再到全面取消。

當然這項政策已是既定的,環保單位也強調,寶特瓶是公告回收的項目之一,不得將其與一般垃圾混雜,應依規定做好分類,如果任意將垃圾排出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過去隨手丟的寶特瓶,或許還有人收集兌獎金,將來的回收狀況如何,還是有待觀察;當然,將來要維持寶特瓶過去的高回收率,就真的要看民眾的配合度了。

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在消耗資源,也同時在製造垃圾,配合將垃圾做分類、回收,讓有用的資源可以再利用,應該把它當成是每一個現代人要做的「份內事」,經由每一個人花極少的時間及力量,就可為環保工作盡一分力量,何樂不為呢?如果大家因為少了獎勵金就將廢棄物隨意丟棄,受破壞的將是我們生活的環境及品質。而在要求民眾配合回收的同時,主管部門就要先期做好回收方式的規劃,讓民眾有所遵循,也惟有政府及民眾相互的配合之下,環保工作的推動才能真正落實。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