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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青少年應由全面加強生活倫理教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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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啟動「春風專案」機制,結合縣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會同派員針對青少年涉足不當場所,進行重點臨檢查察,期以了解此等處所經營狀況是否符合現行法令規定,有無違章情事發生,提供青少年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預防青少年沾染惡習,誤入歧途。

由於社會結構丕變,生活環境多元發展,青少年日常活動空間,不再侷限自己的家庭或學校,互動的對象,也不再只是自己親屬或同學友好,層面之廣,有時不亞於成年人。更因充滿著好奇貪玩及崇尚時髦、尋找刺激的心理作祟,只要放學回家,走出家門,時間可以自己支配,想去那裡,就去那裡,縱然深夜沈浸在網咖店、電玩店、撞球場等消費場所,徹夜不歸,現在已經沒有宵禁的規定了,祗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正因有此心理,凸顯出時下青少年與成年人一般,面臨著諸多現實的有形壓力,為了放鬆一下身心,當他們想盡各種方法,求取獲得短暫的紓解,只要快樂就好,管他學業成績如何?父母或長輩的叮嚀關心,放在一旁又有何妨?從而可知青少年的生活行為偏差出軌,與其個人觀念、定向、家庭背景、交友不當及出入不當場所、在外遊蕩有關。就教育觀點而言,根本之道,應由加強日常生活倫理及法治教育做起,養成青少年正確人生觀。青少年最容易受到同儕或外力引誘影響,失去辨別善惡理智能力,乃至陷入泥淖,無法自己脫身。

再說青少年的成長過程,最需要正確的教育與指引,給予他們乾淨的生活空間,指導他們認清寬廣正確的發展方向,此一責任,也是義務,胥賴家庭、學校、社會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分擔,要像愛護小樹一樣,用心灌溉、施肥、除草、修剪,讓他們在良好的生活環境下,正常成長茁壯,將來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人才。

養育、教育、培育三個不同階段,環環相扣,密不可分。一旦脫節,應即檢討加強。倘若發現青少年行為出現異常,此時為人父母者必須認真面對,積極予以導正,萬勿溺愛曲護,如是在學青少年,校方則應主動通報家長,俾便相互配合,齊一行動,用心關懷,促其悔過。所謂「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教育乃百年樹人之大計,也是良心工作,應由家庭、學校、社會承擔,無由諉卸。尤其是青少年的父母,當面對自己子女發生行為偏差時,應有自責優於責人的認知,以免自誤誤人。

少數青少年偏差行為,雖然並非與生俱來,卻是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有以致之。在過去的農村社會,哪有青少年穿耳洞、吸煙、染髮、飆車等標新立異、千奇百怪的現象?如今時代潮流如斯,見怪不怪。此次縣警局聯合臨檢四十七個處所,勸導深夜仍在外遊蕩青少年四十七人,另有一人出入不良場所,幾乎處處有青少年的身影。從見地區青少年問題,已經不能完全依賴警察機關賡續密集規劃實施臨檢查察,進行柔性勸導,或依法報請施予重罰,釜底抽薪、治本之道,還在家庭、學校、社會密切配合,落實推動生活與倫理及法治教育,付出真情,大家愛護,才能竟其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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