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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傳統民居建築維護地方公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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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金門的面貌改變不少,尤其是許多自然村,在經過整建之後,巷道、水溝、破屋、雜樹,大體都獲得妥適的整理,走在村落小徑,薰染屋宇磚瓦間散發的濃郁典雅氣息,實在是心靈的一場盛宴。

偶爾看到整修過重新伸展向天的燕尾,或重新昂然矗立的洋樓,心裏就會非常感動,好像看到久別的老朋友從病榻又站起來一樣,除了喜悅,還有無盡的祝福。比較可惜的是,有不少美麗的房子,在歲月的摧折下逐步崩塌,馬背傾頹、屋脊斷裂,樑柱蛀蝕,有的甚至瓦片落盡,四壁蕭然,彷如非洲草原病倒的大象,任由豺犬兀鷲啃咬啄食,景況相當悽涼!

由於傳統民居建築,都是古老農業社會的產物,無論是空間規劃、內部設施,都與現代化的生活格格不入,加以建材特殊,匠師施作手法也與目前通行的迥異,除非屋主有很寬裕的經濟基礎,否則,大部人寧願選擇另覓適當地點興建新式房子,既省錢又實用,取新捨舊,這是既現實又無奈的事情,傳統老屋能留下多少,關鍵就在於政府的伸出的援手了!

傳統老屋雖是私人財產,但從文化傳承的角度來看,這些老屋何嘗不是公共財?羅馬市街的房子,幾百年來樣貌都沒有改變,就因為他們早早把這些建築當作公共財,屋主只能動內部,外觀不能隨意更動,即使修補都需申請獲准。在政府有能力執行、人民有意願配合下,羅馬才能保有今天的面貌,也因此能吸引全球無數的旅客到此尋訪。我們當然難以比照,但可以作為借鏡,尤其是其公共財的概念,對我們保護這些珍貴資產,將可提供很大的助益,另外,我們還需尋求更積極有效的保留策略才行。

政府這些年來對保留傳統民居建築,已做出不小的貢獻,如內政部對幾棟列為古蹟屋宅的維修,讓一些深具歷史意義的大型宅第得以保存下來;國家公園是以修建代替租金的方式,在水頭、珠山等聚落讓好幾棟房子又回復往日的光彩;縣府則制訂獎勵辦法,鼓勵願意原貌重建的業主提出申請,如條件合適,就可獲得相當額度的補助金,雖然施行期間不長,但已有許多人受惠,也為金門的村落意象,發揮了最大的作用。

不過,要有效保留更多的傳統民居,恐怕需要有更積極、幅度更大的做法才行。除了希望國家公園能擴大辦理保留老屋的計畫,縣政府更是責無旁貸,不但要持續辦理獎勵修建的政策,並且要設法編列更高的經費,以增加補助額度和戶數,讓更多的人願意、且能夠接受補助。並以公共財的概念,一方面制訂獎勵措施,一方面也要課以業主保護之責,雙管齊下。至於內政部,除了古蹟以外,對一般傳統民宅的保護,也應該盡一分心力!畢竟,一棟傳統民居建築,不但是業主所有,其建築之美與傳統文化內涵,也是全縣、全國、全人類所共同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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