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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施建應以有效利用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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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日昨召開九十四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第一次檢討會議,主持會議的翁主秘對於補助計畫從今年度由內政部改為經建會主管的重大變革,及可預見補助經費愈來愈少,審核愈趨嚴謹的現實,希望各局處主管、承辦人員要詳讀補助指導原則,並將計畫爭取要朝軟體及生態營建方向努力,儘量避免硬體計畫的提出,才能有效爭取中央對地區所提計畫的支持和經費補助。

據了解,內政部檢討發現,離島建設基金的補助縣市,大多偏重硬體工程,針對港灣建設,海岸、道路,且有過度建設的疑慮,因此,首次將離島建設業務移由經建會承辦,審核分配的重點除了繼續補助離島各縣政府進行必要建設外,更鼓勵政府及民間企業或個人,針對離島特有人文自然景觀資源,或特殊地方產業及觀光休閒旅遊等事業,進行投資開發,以振興產業,增進當地就業機會及改善居民生活。

事實上,由於台省部分縣市政府動輒投入上億元的硬體建設,結果是休閒設施,真的在「休閒」;文物館,則成了名副其實的「蚊物館」。不久前,台北某報便針對國內諸多不當、欠缺配套、時機不合的公共建設,製作了「口號、建設、幻景」系列報導,不但引起讀者廣大的回響,連電子媒體也「東施效顰」爭相踼爆許多不當的政府建設工程。昨日,電視畫面即一再播放即將完工啟用的澎湖司法新廈,地上七層、地下二層,雖然建築外觀宏偉、美輪美奐,但總共耗費預算高達十億元,卻將只供八位法官和檢察官辦公,如此大而不當的公共工程建設,怎不被當作笑話戲謔?

坦白說,地區在這方面的問題或不見得很嚴重,但諸如環保公園的未啟用即改建、社會福利館的低使用率,及重複舖舖挖挖的鄉村整建及道路工程,俱皆證明公部門在相應的計畫擬訂及營運機制,缺乏事前的整體規劃及事後有效的管理,致令鄉親們迭有微詞。

平情而論,離島縣市的建設,應著重在特色化的營造,而不在於比大、比多。基此,建議地區相關的業管機關及單位,在擬訂相應建設計畫前,務必要以金門的整體發展、經建成效、未來永續發展為念,而不必以完成「標竿建築」為優先考量。當然,我們並非強調硬體建設無營造的必要,只是事前如能以有效的營運安排前提,事後就不必面對不當或閒置的建物平添煩擾!何況,公務員之行政作為理應謀求公共利益的極致發揚,倘若閒置公物或浪費公帑,真的如何向納稅義務人作交代?

誠然,過去金門因戰爭停滯建設四十年,所謂「萬事莫如建設急」,如今面對如火如荼的公共建設,鄉親們無不充滿激情與期待。激情的,是對地區發展的熱切心境;期待的,是對經濟環境的改善與永續資源發展的寄盼,卻不獨著重在冰冷的建築物或揚塵的道路。或許,對於離島建設基金審核機制上的改弦易轍,地方公部門似應思索將「有效利用,永續經營」列為計畫取捨的重要選項。畢竟,一幢雄偉的建築物,只能滿足短暫的成就;豐富的營運內容與多元的利用,才能延續公共建設的生命及姿采。直面人民的血汗錢與國家的有限資源的同時,公務員豈能不戒慎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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