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肉類及製品不可任意攜帶入境!
從民國九十二年起由東南亞爆發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感冒開始,目前在世界各國迅速蔓延,已有一百人以上感染而死亡,而且還再持續不斷增加中,感染地區包括歐洲、亞洲、非洲等三大洲,已有將近五十個國家受波及,大陸東南沿海省份皆有人類禽流感病例,之前在日本及美國又發現狂牛病的新病例,國際間各種動物疫情不斷發生,尤其是面臨來自禽流感病毒之威脅愈來愈嚴峻,台灣及金門地區均位處候鳥遷移路徑,風險更高,因此,對於各項防疫工作,必需共同加強來防範。
不久前,金廈「小三通」發生李姓台商自大陸攜帶台灣產製香腸禮盒十二公斤入境,遭農委會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查獲沒入,引起爭執。雖然,該批香腸為台灣製造,經「小三通」進入廈門港即被查出存放,回程時再領出,但依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規定,動物產品禁止輸入來自口蹄疫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或非洲豬瘟疫區之生鮮、冷凍之有感受性動物肉類及製品、鮮乳、肉骨粉、精液、胚等動物產品,不得輸入。
而且,如在運輸途中經由疫區港口或機場轉運者,視同疫區產品,不得輸入。因為,大陸為口蹄疫等多種惡性動物傳染病疫區,一經查獲就必須予以沒入銷燬。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私運未經申請檢疫之檢疫物,不得攜帶著路;著路者,應予銷燬。以大陸地區目前之疫情狀況,僅適用有條件輸入,可經由燻蒸消毒殺菌之乾動物產品可透過申請程序核准輸入外,其餘所有動物及其生鮮、冷凍及加工製品,一律不得輸入。
據統計九十四年全年「小三通」入境旅客攜帶之動植物或其產製品等,經檢疫不合格沒入批數高達八千一百餘批,平均每日約二十至三十批,顯示旅客對於檢疫規定仍有不了解。因此,水頭碼頭發現入境旅客攜帶大陸產製炸雞、貢丸、粽子、肉羹等動物製品遭查獲,因無法認定其加熱及貯存等檢疫條件,均需依法沒入,李姓女台商之台製香腸雖未出關,但存放期間是否有與其他大陸地區動物產製品接觸,就不得而知,基於防範疫病入侵感染,亦必需沒入銷燬。依國際檢疫規範,輸出國必需先提出解禁申請文件,經專家審查再派員前往產地勘查,且在出口前先經我國認可之檢疫處理方式,進行相關處理,始同意開放進口,其層層的管制目的,期望能將疫區危險性疫病蟲害阻絕於境外,維護農業生產安全。
為防止國外危險性疫病蟲害入侵,自八十七年十月起就全面禁止旅客攜帶水果入侵,其目的是因為疫區水果、種子及苗木很容易潛藏著危險性疫病蟲害,一旦在機場港口檢疫上有所疏漏,其傳入的機會相當高,如不幸傳入,將造成許多果樹、蔬菜及花卉的嚴重損失,也增加不少防治成本。
總之,目前在亞洲國家中,禽流感非疫國僅剩新加坡、菲律賓及台灣,然金門因臨近大陸,不但要採取各項防疫措施,更要全體縣民提高警覺,謹此,我們願再呼籲民眾切莫走私禽類,也不要購買走私的活體動物及其產品,此外,自大陸「小三通」入境旅客,配合檢疫規定,不要攜帶未經檢疫合格畜產品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