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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貨物中轉給金門一線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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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廈「小三通」實施五年多了,兩岸貨物和蔬果「中轉」若非是不通、即是層層阻礙。縣長李炷烽在日前召開的協調會中,決定請金門縣商業會、蔬果商業同業公會出面,向中央打憲法官司,爭取解除限制,並賠償損失。

的確,「小三通」試辦五年多來,地方對開放貨物「中轉」的籲請從來沒間斷過,中央對此,也從未鬆手,眼見邊境貿易的商機不斷流逝,也無怪乎縣府及民間怨聲載道,甚至,揚言要打憲法官司,以討回公道。因此,為了打破僵局,突破困境,我們以為,中央對於「小三通」,至少應有以下的認知。

首先,在貨物「中轉」方面。政策上,中央對於經「小三通」進口的貨物,並沒有任何稅賦上的優免,卻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的「空白授權」,以行政命令強限貨物的自由流通。對此,金門地方自感忿忿不平;然而,站在中央的立場,「小三通」允許二千多項的陸貨進口,屬於特許及獨家性質,基於對本島產業的保護,以及市場秩序的維護,自有強加限制的必要;然以「出口」而言,金門既屬「通商口岸」,中央允許台灣貨品可以經由港、澳「中轉」進入大陸,卻不許貨品路過金門,便難謂有任何法理的正當性。況且,我們為外銷導向國家,暢通、簡便出口流程,有助於提升本國廠商的競爭力,何由強限金門港灣的經貿功能,用以扼殺唾手可得的滾滾商機,此舉,不啻世紀怪事!

其次,在開放品項方面。開放陸貨品項進口,在表象上,雖為參酌地方意見釐定;實際上,卻有聊備一格之憾。對此,我們以為,品項的開放貴精不貴多,而且,必需完善相應的配套後,對金門才真的有用。例如:開放某項特定經濟物種,允許在金門做加工、培育,以及規模性的開發,讓地區可以漸衍成某種品項的專業開發區,如此,方能有效的形塑地方特色產業,構建絕對的競爭利基。日後,或外貿、或內需,產業就有了生根的機會,經濟、就業問題,便能迎刃而解。

最後,在政策修正上。在兩岸的角力,我方總是站在守的一方,多於進攻,此或源於對本地產業的保護,卻也相對的失卻了許多發展的契機。台灣產業的外移,絕不僅於「商人無祖國」的逐利而居,而在於政府扶助產業的態度,以及永續發展的眼光。民眾可以和政府共體時艱,然而,政府卻要告訴民眾,未來的希望在那裡。金門無意做整天嚷著要糖吃的孩子,但中央實也勿需陷入「寧予外邦,不予家奴」的迷思。

總之,打憲法官司或不能根本解決「小三通」的貨物「中轉」問題,卻能凸顯政策的不合理,以及我們突破困境的決心與勇氣。因為,開放「貨物中轉」,才能留駐商機,有效邊境商貿;務實進口品項,才能扶植特色產業,累積經濟實力;積極政策檢討,才能贏回主動,化危機為轉機。金門有區位上的優勢,更有政策上的阻力,冀盼中央可以化阻力為助力,加速地區的建設及發展,至少,請不要扯金門的後腿,如果島民們活不下去,再美的政治語彙、堅定承諾,都屬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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