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登陸打假更應兼顧務實及發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法政處副處長吳美紅,日前赴縣府拜會縣長李炷烽,就大陸地區侵權仿冒金門高粱酒案,進行意見交換和建議。吳副處長覺得,政府應朝多層管道向大陸反映,企業也要有一套打假策略,政府、企業共同來努力,才能水到渠成。
平情而論,金酒為國內白酒龍頭,既為金門地方之經濟支柱,更多挹注中央稅收,是以,不論是中央或地方都有積極輔導金酒公司做好「打假」、發展企業的責任及使命。
所謂「打假」,此一名詞出自大陸,主要是針對假偽、「三無」產品的市場規範及查緝而言。金酒之於台灣市場,其市占率已漸趨於飽和,向大陸市場進攻,已是金酒永續經營的必要條件,如何因地制宜的建立企業文化,防制假偽產品造成的損耗,便是建置灘頭堡的首要目標。
眾所週知,大陸通路市場規範度差、進貨渠道五花八門,就算是當地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也難以進行全面性的「打假」,更何況是像金酒一般的外來企業。據報載,在陸委會的關切及縣府的指示下,金酒已擬具了包括:司法、行政救濟併進;中央向地方推進的「打假」策略,冀盼藉此大規模的實現「打假」成果。然而,我們以為,金酒在「打假」、防弊的過程中,更應兼顧務實及發展,才能有效保持戰果。
首先,在「打假」效度方面。在大陸想面面俱到絕無可能,單點突破、營造「打假」氛圍,才是防弊、興利兩兼的務實做法;如今,金酒希望經由大陸中央的施壓,取得上位的「打假」政策背書,開展地方的「打假」成效,此固有助於金酒「打假」氛圍的營造,卻不一定便能起到上行下效、風行草偃的效果。就我們對大陸國情的了解,「官大一級壓死人」的負面理解,便是一種陽奉陰違的地方保護主義;是以,在大陸「打假」宜鎖定重要目標,針對代表性個案,結合地方業管部門尋求有效突破,如此,既可建立起地方政府處理相應業務的慣例,亦有助於企業政商關係的經營,「打假」工作才有長期的效度可言。
再者,在渠道管理方面。要「打假」,銷售渠道的管理最為重要;金酒如今在廈門設有分公司,並以福建直營店、河南的代理商為主要的通路起點,然就大陸通路而言,只要有利可圖,越省竄貨、合法掩護非法的狀況勢所難免,如何進行有效的管制,端不是指望政策配合就足夠的。建立一支可攻、可守的營銷隊伍,既可免經銷商的交征謀利、尾大不掉,兼可為建置自有通路奠下深基,當然,此舉還以「選訓用留」合宜人才為前提,如何因地制宜的創建企業文化,應是金酒首要克服的難題。
當然,金酒的名聲愈響亮、市場愈搶手,被侵權仿冒的機會也愈多;在我們冀望與大陸當局素有扞格的陸委會替我們出頭的同時,是否也該想想,自己做得夠不夠?盱衡全局的視野、通路的經營、銷售隊伍的建立、經銷商的管理、人力資源的發展、「打假」力度的掌握,以及商情的蒐集、判斷、決策等,又果是現行隔海指揮、派遣無經驗幹部駐地,便能達致的成果?對於金酒在大陸前景,或許我們應該深具信心,但那必需建立在紮根、務實、永續的市場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