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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算鬥爭要清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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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颱風季節,風雨成災,似乎是臺灣地區民眾永遠揮之不去的惡夢。而每次颱風傳來災情,政府部門於災後檢討、提出防洪治水方案,撥款整治,卻仍無法根絕水患。這次卡玫基颱風重創中南部地區,馬總統、劉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紛往勘災,一路上民眾抱怨,嗆聲不斷,政府除了概括承受,更應從勘災中充分體會民眾的苦痛,並以務實的態度確實檢討,找出問題,拿出具體有效的治水政策。

新政府上台之初,劉兆玄院長對前政府的所作所為,曾提出不清算但要清查的說法,這個說法是理性對待問題且為免台灣繼續陷於政治惡鬥的用心,值得肯定。因此,我們希望新政府本於這種思維,把握「不清算鬥爭,要清查責任」的原則,以客觀的態度和公正的立場,在承接歷任政府延續的施政成果或惡果之同時,更應釐清問題根源與責任所在,將以往成功或失敗的經驗,列為爾後制訂政策之參考。

拿這次卡玫基颱風造成水患為例,政府官員飽受外界指責,事實上這是歷任執政者的「共業」,因為遇水成災不是一朝一夕造成,水患問題的根源主要與國土過度開發、水土保持不良、河川淤塞、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以及環境保護等等息息相關,因此,是否國土開發規劃出了問題,應予釐清,才是正本清源之道。其次,治水防洪政策一向是政府施政的重點,所以,必須檢討以往施政有無人謀不臧,而衍生水患未見改善之情事。若以民進黨執政時期執行的八年三階段治水政策逐一檢視,自九十五年起,以一四○○億元投入水患治理,根據水利署統計,在第一階段一一四項委託政府辦理者,目前僅完成二十三件,完成率僅兩成,還有四十二件未發包,中南部雲林、彰化、嘉義、台南縣市、高雄縣之治水發包率平均不到六成,尤其雲林僅7%,顯示地方政府治水工程執行不力的情形非常嚴重。

  另就中央政府權責檢討,執政的黨及其政務官必須為政策成敗負責當無異議,但是在政策推動執行層面,事務官理應負有行政責任;亦即政治責任與行政責任應有所區隔。依據行政三聯制計畫、執行、考核之原理,政策之推動,預算之執行主要落在事務官的行政人員身上,因此就治水政策來說,中央政府不能只是策訂計畫、撥預算了事,應該清查渠等是否應盡到專案列管督導、追蹤考核之責,或有無行政怠惰與執行偏差的情形,清查對象當然包括地方政府首長及其相關公務人員。

  再以新聞局預算不足為例,有立委指稱前政府在五一九前就將新聞局政策宣傳預算用掉了88%,致新聞局目前政令宣導工作之執行,因預算不足而捉襟見肘。因此,就行政倫理言,前政府五個月內用掉一年預算的88%,非但不符比例原則,更是違背行政倫理與政治道德的惡劣行徑。如今,前局因為政黨輪替而失去職務,但其行政責任則應予疏理清楚;尤其是,當初執行「入聯公投」宣傳的事務官,有無涉及不法或者明知違法而執意為之,並且因為「執行認真」而獲得獎賞、拔擢,甚至派駐國外意圖規避調查,均應清理查察,釐清責任,依法辦理,以維行政紀律,落實公務員法治觀念。

我們認為,凡事應講求分際與是非對錯,公部門尤須強調依法行政觀念,所以,政治責任的清查與行政倫理的維護,仍應列為政府施政核心價值之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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