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寧鄉的模範社區觀摩活動談起
金寧鄉長李文俊日前率領轄區各社區發展促進委員會委員、各社區幹部一行五十三人,實地觀摩金沙新前墩,以及烈嶼鄉東坑兩個模範社區的工作執行情形,受到了熱忱的接待及歡迎,鄉鎮長們全程陪同金寧鄉客人參訪觀摩社區,並相互的約定,要多做交流,一起學習成長和發展。
乍看以上這則訊息,似乎沒什麼,但仔細思量,金寧鄉明恥教戰的胸襟及行動,卻令人感佩。
人們常言:「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團隊合作,眾志成城。」長期以來,政府再造行動綱領中,總不乏以下的文字:「機關本位主義相互掣肘;管制者角色僵化。」人們也慣於將政府機關與不知變通、劃地自限、效率不彰等劃上等號,似乎一切都顯得理所當然;甚有言,「行政效率高,就不是政府機關了!」此對全國公務員或是種污衊,但相當程度也代表一個事實│政府行政之不得民心。
就公部門而言,「社區營造」委實不是什麼大事,績優固然有賞,做得不好,也沒看過什麼人挨板子;但金寧鄉卻能深切體察自身能力的不足,大張旗鼓的向縣內的模範社區取經,此不獨在於策勵工作發展,更大的用心在於讓鄉民們看到戮力改革的訴求。因為唯有政府變好了,行政工作的推動才可能做到實點、觸及關鍵,民眾的生活才可能更好。
我們常聽到公務員們抱怨:「民眾的工作不好做。」因為政府通常只負責勾劃美麗的願景,實際的工作還得社區居民們心感身受、自動自發的去做,但在民意高漲、民權意識甦醒的當下,要民眾們無私無悔、甚至自掏腰包的參與政策遂行,實是知易行難。但在金門許多社區裡,我們卻看得到這樣的例子,許多「憨砍弟子」不計毀譽的投入社區工作,因為他們相信,只有社區變好了,居民的生活品質才會更好,也才真的談得上營造富麗家園。
社區工作要做些什麼?舉凡是閒置空間的活化、綠美化的維繫、資源回收的執行、周圍環境的認養、志願服務工作,以及老人、婦女、兒童福利服務、社區關懷據點的建置、社區安全的治安維護、地方文史工作的推廣等等,無不在社區工作的範疇;因此,社區工作該做、應做的著實很多,關鍵卻在於能蓄積多少能量,又用心與否。當下,有許多社區組織慣常的把政府當「提款機」,辦一次活動,便要求政府補助幾千塊,但活動從來不脫吃喝玩樂等範疇。有幾處真如新前墩社區般,不慚己小,戮力於環境的營造、影響力的擴充,以及永續性營運的?觀摩新前墩這類的模範社區,其實只在體察一種工作態度。政府真正的角色只是領航者,如何讓實際操槳的民眾信服於政府的領航,感受到政府「求真務實、行政為民」的工作態度,才是社區發展工作能否卓然有成的轉捩點。
是以,社區有效營造的前提,應是政府必然的改造。九十一年三月,行政院的「行政院組織調整說明」與總統府「政府改造委員會」釋放的調整方向,均指出「地方能做的,中央不做;民間能做的,政府不做。」現在呢?顯然政府想做的太多,但做得實在不好,「向民間取經」只是一個必然的方向與學習歷程,如金寧鄉者,我們予以鼓舞、讚賞,故步自封者又豈能不受鞭策、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