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文化獎十年有成
第十屆「金門文化獎」得獎名單日前揭曉,共選出四位長期深耕文化藝術領域、對金門文化傳承貢獻卓著的耆老,分別為:許炳輝(糊紙工藝)、洪明燦(書法、水墨、寫作)、楊天澤(繪畫藝術)及林麗寬(金門民俗暨文物禮儀)。金門縣政府將擇期舉辦公開表揚典禮,彰顯其藝文成就。十年深耕,卓然有成,是值得慶賀的。
「金門文化獎」是十年前設立,十年前呂坤和初任文化局長,適逢鄉賢版畫大師李錫奇在史博館舉辦「八十回顧展」,為了表彰大師的成就及對故鄉的貢獻,所以在沒有事先規劃下,臨時製作一幀「第一屆金門文化獎」得獎人當選證書,在開幕典禮上以陳福海縣長名義頒給李大師。
當年的做法確實有點草率,未經遴選程序,也沒有獎金、獎狀,就只是突發奇想,希望能給李大師「錦上添花」,之後文化局才編列預算,並訂定「金門文化獎遴選作業要點」,以金門籍、年滿七十歲以上,長期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為獎勵對象。得獎者頒給文化獎章及證書,每人並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
設立文化獎的目的就是要表揚這些長期對金門文化有貢獻的傑出文化人,喚起大家對他們的尊重,也是對金門傳統文化的重視,進而能起風行草偃之效。從第二屆起每屆遴選出四至五位,十屆下來一共遴選出三十二位當選人;但是從歷屆的自薦或他薦名單來看,每屆都是在八到十人間,且有好幾年捲土重來遴選的人選幾達一半,可見符合條件的優秀人選是越來越少,若不加以檢討改進,未來當選人的「含金量」必定會日益減少。
我們在網路上搜索一下台灣幾個知名的文化獎,像行政院文化獎,每年只有二個名額,獎金一百萬元,台北市文化獎每年三個名額(二名個人,一名團體),獎金五十萬元,宜蘭文化獎兩年一次,一個名額,獎金三十萬元,台南文化獎每年一次,一個名額,獎金三十萬元。但金門小小的地方,每年要遴選出四至五名,獎金十萬元,相較起來金門文化獎的人數似乎多了一些,獎金則少了一點。
事實上,依據文化局訂定的「金門文化獎頒給實施要點」:第三點:「本獎章之請頒採遴選方式,每年舉辦一次,由文化局組成甄選小組,辦理受獎人之遴選及評議工作,受獎名額以一至五人(後來修改為四人)為原則,審查通過後,報請公開表揚之。」及第四點:「得獎人頒給文化獎章,應附發證書,每人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受獎名額十分有彈性,從一人到五(四)人均可,並非固定要幾位不可,過去也曾有一屆只遴選出兩位的紀錄,可見並不需要囿於名額。
名額太多,若參選人選太少,最後演變成參與遴選很容易得獎,甚至有人年年自薦參選,誤以為戲台下站久了就一定有機會得獎,這就失去當初設獎鼓勵的意義。過去主辦單位文化局也考慮修正「金門文化獎頒給實施要點」,提高獎金,但因近年財政因素都被縣府打回票,主辦單位似可重新考慮縮小名額、提高獎金的建議。
另外,當初設計以年滿七十歲以上作為條件,主要著眼於草創初期,擔心老成凋零太快,所以縮小年齡層面,希望能滿足當前需求,但實施迄今已有隱憂浮現,確實有必要檢討是否還要把年齡當充分必要條件,畢竟台灣其他的文化獎都沒有年齡七十歲以上的限制,只要夠優秀,才藝、貢獻、傳承符合遴選要件,確實不須年齡限制。
金門文化獎走過十年歲月,也建立良好的制度,像為宣揚保存歷屆文化獎得獎者的傑出事蹟及畢生奉獻,自第五屆起文化局特別請專業攝影師拍攝得獎者紀錄短片,確保他們的貢獻不因歲月流轉而被遺忘。為向文化獎得獎人表達尊崇褒揚之意,特別於中正國小民權路側風雨走廊,設置「歷屆金門文化獎風雲榜」,以燈片看板刊登事蹟,表彰大師們的成就及對故鄉的貢獻,讓後輩學習、效法,表揚大會都會邀請歷屆得獎人參加,這些人性化、有傳承意義的做法,都是值得讚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