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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懺悔意識」──從賈寶玉和巴金談起

發布日期:
作者: 黃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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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再復引梁啟超《自由書‧國權與民權》言述,以為國人因甲午戰敗而有了「自悟其罪,自悔其罪」的懺悔意識。究其實,「自悟其罪,自悔其罪」者應指十八世紀末法國民眾和民治維新時的日本人,係梁氏藉以激勵國人儆省奮起,以伸張民權和國權。若說國人自此而產生了懺悔意識,恐有引申過度之嫌。甲午一役,國人對於中國居然敗給東瀛蕞爾小國日本,的確深引為恥,但這是份恥辱感,離懺悔意識不能說是咫尺千里,至少也是「習近性遠」的。前者屬遭辱及其自我疚責都在倫理意義及層次運作,後者或是一種即使並非更深更廣,也是不同內在的靈魂維度及自我超越──不,或應說是「自我解脫」,因超越是在哲學意義上說,而解脫是在宗教意義上說的。
甲午戰敗,確是中國民族自我愓省、自我提升的一大契機。此後五四運動,多少思想學術界領袖群倫的名士,除梁啟超,周作人、張東蓀、梁漱溟、陳獨秀、魯迅等人也都起而大聲疾呼。魯迅尤其是個指標性的人物。魯迅在一系列的小說文本裏,集中全力把華夏民族的社會及人格病灶毫不留情地挖出來,赤裸裸地披露出來。「孔乙己」、「狂人日記」、「阿Q正傳」裏那個人及社會群體的愚昧無情與禮教殺人;〈在酒樓上〉、〈孤獨者〉、〈傷逝〉對知識分子的懦弱無能與人格的自我扭曲,都給予嚴厲的譴責。魯迅儘管把這種種罪責往國人,往自己身上攬,但他卻是「只破不立」,可惜的是,始終未能覓得,或說未能建立起一對這罪責的化解之道。不管是循儒家「內恕孔悲」、「反求諸己」的理路;或基督教對上帝的伏服,自我完全的棄守;或佛教由內而外,當下即空的悲懺,都未能有,或說都力有未逮。魯迅的失敗,或只能歸咎於整個民族已病入膏盲,集體人格缺陷之深且劇。
那麼借助於基督教或佛教各自的懺罪悔罪意識,或也是一條方便捷徑?這且先不管,問題卻是,我們中國人沒有基督教意義的上帝,沒有背離,沒有原罪,也沒有佛教具無明輪迴義的無明罪業,自然就較難在內在主體建構出上述二教那種深沉的罪責及懺悔意識。
魯迅去世後十餘年,甲午戰敗後半個多世紀,中國的政治體系來了個翻天覆地的巨變,但改變的並不僅止於政治制度。共產社會產生了一種中國前所未有的人際關係,即人與人(甚至至親間)的相互監視及鬥爭,這種鬥爭對中國文化那道德人格主體性的斲害,在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間的十年文革浩劫達到一堪驚的慘烈高潮。而文革只是一個率獸食人的頂點,再往前推,產生於文化界知識分子間的批鬥,有幾件可作為階段性的表徵,其中發生在反右運動時期巴金和胡風之間的悲劇,便足以讓人噓唏不己。
巴金於二零零五年過世當年,海峽兩岸悼念及月旦、評騭的文字不斷,其中有一個評價殊異的論題頗值得深思,即巴金長達數十年的創作生涯裏,幾部皇皇鉅構如《愛情三部曲》、《激流三部曲》、《憩園》等,或竟不如日後那薄薄幾冊札記體的《隨想錄》來得具有價值。後者的受人矚目,也不過是巴金在札記裏反覆再三,悔之又悔的「講真話」三字而已。講真話不過是做人或做為一個作家的基本條件,如今卻成為一個大張旗鼓標舉的議題,為什麼?
這要從發生在巴金身上的遭遇及其時代背景說起,這個悲劇就是五零年代所謂的「反胡風集團運動」。胡風向來耿直敢言,彼時共產黨剛執政不久,政權尚未穩固,毛澤東以「百花齊放」引誘知識分子出來批評時政。一九五四年七月,胡風呈送了洋洋灑灑三十萬字報告書給予黨中央委員會,明說暗喻地反對毛澤東那架在作家頸上五把刀子的文藝綱領,埋下日後遭批鬥的禍根。這年年底,他又密集發表兩次演講,不留情面地批判周揚和何其芳,引來周揚集團的反擊,直到隔年五月,敗下陣來的胡風被捕,並給送進秦城監獄。
巴金和胡風是在三零年代就認識的文學界老友,更早前,兩人還是南京東南大學附中同學﹝巴金早胡風兩屆﹞胡風被捕前,兩人還同為四川省選出的全國人民代表。在蕭乾、夏衍等文友遭難,巴金還曾在某個時候曲予維護,但在胡風事件,巴金臨陣退縮了,他選擇了和胡風劃清界線,落井下石。胡風於一九五五年五月遭逮捕,稍早前的二月初,中國作協主席團第十三次擴大會議,決議展開對胡風文藝思想的批鬥。會議中,許多著名作家都發言嚴厲批判了胡風。巴金這時候還不想加入批判的陣營,但整個情勢逼身為作協副主席的他必須表態。五月份,《人民日報》先後公佈所謂胡風集團三批材料,其犯行罪名由「資產階級文藝思想」被升級為「反革命」,「胡風反黨集團」升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並開始大肆搜捕胡風分子。而在這年五、六月間,巴金前後共寫了三篇文章批判胡風,即分別發表在《人民日報》上的〈必須徹底打垮胡風反黨集團〉、上海黨報的〈他們的罪行必須受到嚴厲的處分〉和他自己主編的《文藝月報》裏的〈關于胡風的兩件事情〉。這些文字盡是向上級邀功表態的違心之論,充滿了虛張聲勢。直到二十三年後的一九七八年,巴金開始寫《隨筆錄》,往後近十年,他又陸陸續續寫了五集,共一百五十則。〈懷念胡風〉的最後這則寫於一九八六年,這時他已經是八十三歲的老人,距胡風事件已然三十一年。巴金把這篇懷念胡風的文章留在最後,似乎也洩漏出一點訊息,即他害怕碰觸藏在自己內心深處的這份隱痛。在這前一年,即一九八五年,巴金和胡風會面的那幕情景,終於迫使他不得不面對良心的審判,提筆寫下長達九千多字的懺悔告白,然而這也是在胡風病逝之後的事了。巴金溯憶稍早前和胡風夫婦會面的一幕,今事過境遷半個世紀後的後人也要為之愀心。那天,巴金是去祝賀中國現代文學館的開幕。胡風夫婦來到巴金身前,胡風夫人梅志指著胡風問巴金:
「你還認得他嗎?」
巴金愣了一下,「我應當知道他是胡風,這是在一九五五年以後我第一次看見他,他完全變了,一看就清楚他是個病人,沒有什麼表情,也不講話。我說:『看見你這樣,我很抱歉。』我差一點流出眼淚,這是為了我自己。」
巴金在這篇文章裏表示不能原諒也不能寬恕自己,並且順便向當年因批判胡風而為自己連帶牽扯到的另一名作家路翎同志道歉。
發生在中國近代史的這場悲劇,既是巴金,也是全國族的悲劇。今天回頭去檢視這段史實,仍不由令人悚然以驚、以歎,而不知該不該這樣問:更堪驚堪疑的或竟是,我們中國人只有「恥」的文化,而缺乏更深沉的帶「罪」感的懺悔的文化?更何況中國人的「恥」的知會,泰半只落在人倫關係之上,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說:「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很明白具現了漢民族這種「恥」意識的關心層面。韋伯《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一書即稱之為一種偏向於「身份性」的「良知」或「榮耀感」。
共產黨赤化整個中國後,階段鬥爭的結果,非但讓我們認清自己那種深沉的「罪」感懺悔意識的付之闕如,而且,中國人固有的「恥」感文化竟也日漸淪喪。巴金在反胡風集團違背自己的良知,緊接著一九五七年的反右運動,以及日後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妻子蕭珊慘死,他也被打入牛棚,給戴上「反動學術權威」的帽子。「只有自己受盡折磨,才能體會別人的不幸。」這是他在〈懷念非英兄〉這篇文章裏的表白。他對胡風、路翎、憑雪峰、葉非英等人的愧疚、悔恨之情不可謂不深。在五集的《隨想錄》裏,不時可見巴金表示道歉的語句,但細予推敲,巴金潛意識裏似乎又強烈拒斥著自己的羞恥及歉疚。即以《隨想錄》系列第三集《真話集》書中第六十七則〈懷念豐先生〉一文,他一方面為在文革豐子愷遭批鬥,被打為「反社會主義」毒草時,自己不曾為其講過一句公道話而感到「內疚」,另一方面,卻又自我辯解,「其實我也不能苛求自己」「那個時候好像有一種強大的壓力把我僅有的一點獨立思考也摧毀了。」巴金的反躬自有顯然為德不卒,也遠談不上懺悔的層次,頂多只是知道漸恥、反求諸己後講出真話而已,而且他還常欲語還休,只講半套話。是的,「講真話」是巴金在《隨想錄》裏屢屢強調的用語,五冊隨想錄分別題為《隨想錄》、《探索集》、《真話集》、《病中集》、《無題集》,以及另一集增補本《再思錄》,而不名之為《懺悔錄》,一如奧古斯都、謬塞諸人那樣的開宗明義,便或多或少由此可見巴金內心的隱憂。
即便只是講真話或竟也不易得,邁入暮年,已德高望重的巴金承認自己為此感到苦惱。更何況「講真話」只不過是懺悔的前提之一而已。隨想錄第三集《真話集》的第十九則〈三論講真話〉一文,巴金說,他自許要寫講真話的隨想錄,有位「有名的雜文家」朋友來信說:
「對於自己過去信以為真的假話,我是不願認帳的,我勸你也不必為此折磨自己。至於有些違心之論,自己有時也很難過──現在回想,只怪我自己當時沒有勇氣,應當自動。──今後誰能保證自己不再寫這類文章呢?──我卻不敢開支票。」
這番告白赤裸裸暴露出近代中國知識分子心靈的枯索、萎靡、及敗壞。這種敗壞是集體性的、民族性的。更由於共產社會的鼓動「只責人不責己」的階段鬥爭而變本加厲,把儒家傳統由知恥而反求諸己的心性都給根斬了。巴金出洋留學過法國,然而他到底對基督教的罪及救贖未能有所領會或信仰。《再思錄》收有〈致許奧華女士〉和〈沒有神〉二文,從文中可證知巴金心存的是無神論:
「我想得到,你不滿意我不願意通過受苦來淨化心靈,不肯倒在『主』的面前,向他求救,我甚至不相信他的存在。」(〈致許奧華女士〉)
「沒有神,也就沒有獸,大家都是人。」(〈沒有神〉)
「無神論」者,在巴金身上,或可含括基督教和佛教兩種宗教信仰之闕如,巴金在這個意義下的宗教肩架(structure)是既無贖罪性的懺悔意識一如基督教者,亦無以有情眾生之罪業為己業而欲擔荷之的悲懺心一如佛教者,他有的或只是儒家德性良心之覺知而帶來的慚恥心,如此罷了。
而或說,我們未必非要比附外來宗教,非要跟基督教或佛教接枝或借火不可,華夏中土文化之一的道教,不也有許多禮懺儀軌?難道不足以證明中國人心靈亦曾有過罪、懺觀念,以及知其悔罪懺省的內外在超越?的確,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許多道教經文及其成律,如《太上九真明科》即明載諸多贖罪辨法,「首罪」就是其中一種,「首罪」又稱「首謝」、「吐首」,即向神靈叩首表示懺悔謝罪。但道教這些懺罪法恐怕也是經儒道釋五教濡會搏合後的產物,直言之,亦恐係佛教思想的轉化。《三洞奉道科戒經》有所謂〈罪緣品〉;《太上九真明科》有中品〈誡罪篇〉和下品〈贖罪篇〉;《洞玄靈寶長夜之府九幽王匱明真科》收錄「十四條罪報之目」等等。《太上九真明科》的贖罪辦法除了首罪外,更有施功德、投環(「 金環九雙,青絲一兩,金人一形投於三河之口,以贖七祖之罪,拔出幽魂之難」)但須知道教的戒律規範被視為一種受持功德,受持後方可召劾鬼神,晚期道教基本倫理精神雖轉向現世的個人利益、健康、幸福,但早期道教倫理是以得道成仙為目的的。韋伯以儒家倫理首重良知的正與不正,道教則為身心的淨與不淨。總歸一句,道教的施善禳惡,以吉除凶,都要在行戒,神明即孚祐之,亦即道教的懺罪悔過,要訴諸長劫果報和長生成仙之制約,這和佛教之懺悔係為要脫執離苦,並以懺悔行法和緣起性空教法互為表裏者,其實名同而質異。
或再說有新儒家別稱的宋明理學,尤其到了晚明,不也有很多強烈悔罪性質的「訟過」、「悔過」之法嗎?如倡「慎獨」之學的劉宗周,著有《人譜類記》,書中即載有縷列分明的所謂「訟過法」:
「一炷香,一盆水,置之淨几,布一蒲團,座子於下,方會平旦,以後肅躬就座,交趺齊手屏息正容,正儼威間鑑臨有赫,呈我夙夜炳如也,乃進而自頌曰,爾固儼然人耳,一朝跌足,乃禽乃獸,種種墮落,嗟何及矣,應曰唯唯,復出十目十手之指視,皆作如是言,應曰唯唯,於是方寸兀兀,痛汗微星赤光發頰,若身親三木者,已乃躍然而奮曰,是予之罪也,則又自頌曰,莫得姑且供認,又應曰否否,頃之一線清明之氣徐徐來,若向太虛,然此心便與太虛同體,乃知從前都是妄緣,妄則非真,一真自若,湛湛澄澄,迎之無來,隨之無去,卻是本來真面目也,此時正好與之葆任,忽有一塵起車取吹落,又葆任一回,忽有塵起車取吹落,如此數番,勿忘勿助勿問效驗如何,一霍間整身而起,閉閣終日。」
(四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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