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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學夢

發布日期:
作者: 美美。
點閱率:1,144

從來沒有人跟我講說生命是怎麼樣的一種面貌,生活是怎麼樣的一種形式,我就這麼懵懵懂懂的來到這個世界,日子就這樣,一年過著一年,目前已經來到了人生的中年。
猶如,我是什麼時候喜歡文學的,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小時候成績算是普普通通,數理都不太強,但也不是都不及格的那一型,文科算是比較強,但也不是每次都考一百分,頂多八九十分,成績算是中上。
學校成績沒有很好,並不是我不想唸書,而是大半的時間,都得幫忙家理料理家務,等到有空閒時,才能讀書。因此,我的讀書方式,不是限制在書桌上,而是像遊牧民族式的到處放書(牧),逐水草而讀(居)。
當時家中經營雜貨店,做阿兵哥的生意。老爸總是說著「讀書無用論」之類的話,不太喜歡身為女孩子的我們讀太多書,他常掛在嘴邊:「讀書只要讀到識字,看得懂報紙,會記帳就可以了。女孩子嘛!總是要出嫁,嫁了人,就是別人家的,應趁著未嫁時,幫家裡多掙些錢,卡實在。」這是那個時代,很多金門女孩子的宿命,不只我們家重男輕女,記得有一位同學的家裡更是誇張,還實行糧食配給政策,她的阿嬤還規定:吃魚丸時,女孩子只能吃二顆,男孩子則可吃四顆。當時的我聽到,也覺得不可思議。至少,我的父母還不曾管制我的食、衣、住、行等民生必需品。
那個時代會這個樣子,其實是有其歷史背景。幾乎我認識的人,家裡都是寒門,有的甚至是誇張到沒有門,這可能跟當時金門的民風純樸有關,可以夜不閉戶,也有可能是當時的家裡普遍都貧窮,沒有什麼可以偷的。
當然,老爸小時候家裡也窮,供不起他讀書識字,只唸到小學五年級就輟學,十一歲的他,出外當學徒,做過中式麵包,像索仔股(麻花)、腳車餅(閩南語)等等,各式各樣的中式點心;還殺過豬,在市場上賣過豬肉;開過三輪車,做過送貨工人;最後還去拜師學藝,學做貢糖。
我出生的那個年代,還有單打雙不打,家裡二樓靠在牆角附近,有一個長約六、七十公分的墨色砲彈,那是中共送給我們家的禮物,還把我家的三樓牆面,轟出了一個大洞,幸好無人傷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對於這個被飛彈轟炸的日子,在我記憶裡卻是朦朧模糊的,可能跟當時年紀尚小有關係,等到我開始有記憶時,已經停止了單打雙不打。只剩下三樓牆上被重新砌過,新補的痕跡,說明了它曾經受過傷。最後,這枚空彈殼的命運,在我們搬新家時,老爸以新台幣兩佰元,賣給了收廢鐵的。從此以後戰爭的痕跡,在我生命裡,就澈底消失了。
當年我住的地方,在金門算是鬧區,有小西門町之稱,地點位於山外的中正路上。在戒嚴的年代裡,每天都可以看到許多身上穿著草綠服的軍人,在街上遊蕩著,若是中正堂或僑聲戲院的電影散場時,更會把已經熱鬧不已的中正路,擠得水洩不通。
家,是一棟三層的新式建築物,一樓是店面,二樓是做貢糖的工廠,三樓就是睡覺的地方。
別以為整個三樓都是睡覺的地方,那就大錯特錯,因為做生意的關係,常常堆滿各式各樣的生活器具及雜物,還要騰出一個位置,放置神明桌,全家只能擠在一個狹小的房間裡,我與媽媽及弟弟,三人睡在床鋪上,老爸則獨自睡在一進房門的地板上。冬天時,為了保暖,得用大紙皮,先鋪在地板上,上面再鋪上一層毛毯;夏天則換成涼蓆,上面還會掛著蚊帳,有時老爸心情好時,還會一邊鋪床一邊哼著歌曲,唱著他最喜愛的黃梅調。
現在回想起來,小時候生活的畫面及其點點滴滴,真的覺得有點簡陋、有點辛苦。可是當時的我置身其中並不覺得苦,反而覺得很幸福,因為空氣裡總有一股溫馨,及明星花露水淡淡的香味瀰漫其中,這個氣味在我現今的腦海裡仍殘留著,這是屬於那個時代,專屬的幸福氣味。
冬天的清晨,總會看見一抹陽光斜照進來,落在床舖的上方,每當我睜開雙眼時,粉塵在光線裡跳躍著,猶如,五線譜中抖動的音符,這時我會伸出小手,當成小小演奏家,去攪動這粉塵中的音符,嘴裡會同時唱出,當時剛學會的童謠、或八點檔的連續劇主題曲。
當時年幼的我,長得圓圓胖胖的,臉頰總是泛著紅暈,媽咪每天早上喚我起床,幫我穿衣服時,都說我是「紅紅的小蘋果」,我都用稚氣的微笑回應著媽咪,此時總會有一股暖流,暖呼呼的在我心底滾動著。
睡前的娛樂,是在床上打枕頭仗或玩扮家家酒,我當新娘子,弟弟就扮新郎,對話都是童言童語,可能千篇一律。
「妳要嫁給我嗎?」
「好呀!」
「我煮飯給你吃喔?」
「好呀!」 
等等了無生氣的對話,可是我們不知為何會樂此不疲?
二樓是做貢糖的工廠,當時沒有機械化,完全是純手工,記得有一天的傍晚,老爸煮好的麥芽糖,放在陰涼處冷卻,年幼的弟弟,不小心誤觸,鼠膝部腫起了水泡,緊急送醫,所幸沒有大礙。這是工廠與住家混雜在一起,難免會產生的生活小插曲,把吃苦當作吃補,大傷、小傷、燙傷在所難免。在我小時候,成長的過程中,我們都視為理所當然,這是那個時代的辛苦,我們也都這樣的活了過來,而且活得很有朝氣、很陽光、很理直氣壯,充滿韌性。
老媽總是在樓下店裡忙著,老爸則打著赤膊,在二樓做貢糖,是另類的女主外,男主內的家庭。每到傍晚時分,老爸做的貢糖出爐時,整個二樓水煙四起,暖呼呼的,貢糖挾帶著花生的香氣四溢,沿著窗戶縫隙飄到樓下,左鄰右舍的叔叔、伯伯們,總是尋香而來,大家都是街坊老鄰居,也知道老爸為人憨厚又大方,都不客氣的,自顧自的一邊吃著貢糖,一邊跟著老爸聊天,每當這時候抬頭看見的老爸,額頭上冒出斗大的汗珠,沿著鬢角落下,一邊切著貢糖,一邊還得不時抬頭,應付他們的對話。當時,在我幼小的心靈裡,對於他們白吃白喝的行徑,其實是很厭惡至極的。
有時吃完貢糖,老爸為了幫大家解膩,還會附上一杯白開水,當時的我很不能理解,為何要做成這個樣子,有幾次看不下去,忍不住想要對老爸抱怨,可是話到嘴邊,抬頭看著老爸穿著濕透的汗衫,低頭的工作著,又吞了回去。
這件事情,我看的是貢糖被白白吃掉時,物質的損失,老爸感受到的,可能是來自於左鄰右舍,鄰居們的精神讚美,而這讚美的收穫,肯定大於物質的損失。我想,在每個人的生命裡,都需要被人肯定,老爸想藉著做好吃的貢糖而受到肯定。於是,老爸總是說:「都是街坊老鄰居了,和氣生財嘛!」不要太計較,一句話便把我搪塞了回去。
當時六、七歲的我,就已經被訓練到手腳很俐落,幫忙做家事時,總會雙手雙腳並用,用一隻腳去撞著娃娃椅,讓年幼的弟弟躺在繫著彈簧的娃娃椅中,規律的上下搖晃著,安靜入眠,另外兩隻手就得「包貢糖」,也就是將剛切割好還有溫度的貢糖,一顆顆裝進小袋子中,再交由阿姨們去分盒包裝。
家裡總是有忙不完的事情,能夠讀書的時間,真的是少之又少,阿爸多希望身為女孩子的我,不要再讀書了,回家幫忙看店,但我總是暗自惕勵自己,改變自己的命運是「讀書」,否則我只能每日梳妝漂亮,成為阿兵哥的……。因此,讓我養成了很珍惜時間的觀念,每當有閒暇之餘,總會捧著一本書,自顧自的唸起來,養成了即使吵雜的環境,也不會唸不下書的能力。
這書有時並不限於教科書,可能是圖書館借來的散文或小說,當時的我,並不會去選擇看漫畫,不是不愛看,主要原因是沒有錢。漫畫書得花錢去漫畫店租,對於當時沒什麼零用錢的我,是不允許的。圖書館的書就是最佳的選擇,久而久之不去接觸,好像被制約,長大了以後,對漫畫書就沒像散文及小說那麼感興趣。
當時,圖書館的借書方式,不像現在採取開架式的方式,讓我們入館內挑選書籍,只能透過借書卡,在沒有借到書之前,是看不到書的全貌。當時的借書卡,放在每一本書最後一頁黏的紙袋裡,上面寫著書名、作者、登錄番號、借閱日期、歸還日期及借閱人。從借書卡上,便可以嗅出端倪,察覺這本書是否好看。因為,借閱的人數越多,借閱的時間越密集,代表這本書受歡迎的程度也就越高。
小時候的我們,好像沒有什麼娛樂,當時的電視台只有「華視」,節目並不多,卡通像「小甜甜」、「龍龍與忠狗」、「無敵鐵金鋼」等等,都是每集必看的節目,節目沒有重播這項服務,錯過了就等於失去,因為害怕失去,所以格外珍惜;因為很珍惜,總是記在心裡;因為銘記在心,每集都不想錯過;因為不想錯過,回憶就特別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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