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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藝文訪佚(三)

發布日期:
作者: 羅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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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偉

陳琛「紫峰文集」

關於陳琛與黃偉之交情,前面已有介紹,此不贅。雖黃偉曾從陳琛學易、在「四書淺說」序文中亦稱陳為「吾師」,但由陳琛所遺給黃偉的詩文來看,他對黃偉是以平輩視之、並不自居尊長。這些作品今見於陳琛「紫峰文集」,寫成時間自黃偉任職刑部郎中以迄辭去太守;其中對黃偉之人格、能力有充分的描述,然陳琛仍稱他對黃偉「不敢自謂知之盡」,便可見陳琛對其內涵的評價了。另外,如黃偉之弟黃仲偉,他在縣志「文菀」傳內的簡短記載,有一半便是截取陳琛的「寄秋官正郎黃孟偉書」內容。欲瞭解黃偉,陳琛文章的全般原貌不可不讀:

贈黃孟偉南歸序

南京刑部廣東司郎中黃孟偉,弱冠時習為舉業,或曰:「是質實者,不能為華藻之詞,取科第必遲。」而乃以二十三之年領鄉薦、二十七登進士第。既而主事刑部,或又有曰:「是剛直且方者;剛則用猛、方則寡諧,於仕途必不利。」而乃以清慎明恕著聲合,遠近士夫無異詞焉。余用是知:夫質之美者有華、剛之善者近仁,而方於行者,亦未嘗不圓于智也。然則人物深淺實未易知,而余亦安敢自謂能盡知吾孟偉者哉!

茲以六年考績,援例得乞歸省。將行,大理林君茂貞(林希元),邀吾閩諸大夫,攜酒贈別,謂余於孟偉有一日之長,不可以無言,且曰:「仕宦晝錦之榮、春風綵衣之樂,皆不必贅;願進孟偉於古人中,而期之以遠且大者。」

余曰:「君與孟偉,皆同安人也。同安先輩,蘇丞相子容,在熙寧中,以不附王介甫罷歸。君以其人為何?」茂貞曰:「不附介甫,則正人也。又何議?」余曰:「釣磯邱先生葵,亦同安人也,處衰世而卷懷不出。何如?」茂貞曰:「斯固正人也,以其隱而無所建日也。然此二公,皆千載人也。吾與孟偉皆願學之而未及。」

余乃作而嘆曰:「介甫抱負經濟,以周禮為必可行。蘇公未嘗有一言稱其行之是。而釣磯則確然謂周禮之當遵。是二公意見自有不同,而茂貞、孟偉乃皆學之,而自以為不可及。然則義理固自無窮,而所見亦不必皆合,惟其人之正而乙耳。正則自古,非必事事步古人之故轍也。蘇公不附介甫,固未必謂周禮盡不可行;而使釣磯得行其志,亦未必謂周禮一一皆宜于今也。居今之世,服今之服。司馬衣裳之古,伊川帽角之高,亦或有訝之者。噫!古道之難行也,久矣!慕古而能深知其道者,亦豈易哉!」余於孟偉,既不敢自謂知之盡,則於古道,固有不能盡知者矣。而又何言以贈哉於其行也?姑隨諸大夫與飲酒。

寄秋官正郎黃孟偉書

別後情懷可知,無庸更言濃淡矣。六月中見今弟仲偉,道足下有書寄到,得知平安為慰,又聞來人所稱蒞政有新聲,殊覺理致起。予比向歲文論見示,又為加實矣。古人不以仕廢學,剖決紛瑣之暇,亮必卻律例而前經史,以養道心德意,而時出其意於法律拘束之外,雖官以秋名,而春固自在也。大都金陵,舊稱佳麗,登龍蟠虎踞,足以發豪;見朱雀烏衣,亦能生感。江風進清,淮月與明,翛然雯辱忘,而繫吝去;然則可以養心,而陰益其能於政者,豈必專在書哉?謀野而獲,理固然也。前日部書到府,催完監事甚急。謂不一二月間,當得與足下相見,而竟以路費不充不果行。未知後會又在何日?

仲偉在提學處,考送入邑庠,近來開元寺舊館,問余課業。觀其所作皆斐然可讀,且志亦甚篤,駸駸然若有欲難其兄之意,私以有弟為足下喜也。尊堂俱康樂,足紓遠想。有便煩示,以監中信息何如,不知明年八九月方到,能無害否?行人催忙,不及一一。

答黃孟偉太守書

足下以直理忤當道,即辭官歸,此常情所難,亦有識者之喜也。吏部不允所辭,自是公論。今該里老勘結起送別用,亮(諒)足下胸中自有定見,然亦當與前輩諸公,共議去就輕重遲速,毋曰行藏由己,不由人也。區區杜門養病,經年不入城府。足下若來,當相陪一行。

贈吳洲(金門舊稱之一)黃孟偉太守

大海灣環流不停,吳洲誰始發山青?

燈窗刻若驚前輩,節行艱難聳後生。

白菜充廚曾嘆苦,黃金橫帶不知榮。

滄波一望鱸魚美,千里相思月正明。

俞大猷「正氣堂餘集」

曾於嘉靖年間屢破倭寇的俞大猷,他的戎馬生涯,正肇自在嘉靖十四年由武進士除千戶、守禦金門昉始。俞大猷是位「有武備者亦有文事」的儒將,公暇時常與地方士大天講學吟詩,結織了黃偉、許福等人。當嘉靖十六年泉州因旱災發生饑荒後,俞大猷與許福在同安縣西偏主持賑災事宜;黃偉則獨任東半部的工作,竟以日夜勞瘁而死。俞大猷初來金門便慕黃偉之名而主動造訪,見面後更認定黃偉是其「可奉而宗之以為主」的賢者;陡遇賢師之逝,俞大猷深致哀慟而發的這篇祭文,今見於其著「正氣堂餘集」卷之三:

祭黃逸所太守文

嘉靖十七年夏五月越朔七日,泉州衛前所正千戶俞大猷,謹具一豕一羊,奉奠逸所黃老先生大人之靈曰:

小子大猷,自有知識時,已有志乎上古之英,而竟落莫(寞)宇宙,虛跡湖海;亦每怪天下人士,可人意者卒無幾人,修之家而壞之天子之庭者,往往而是也。既而來守茲浯,慕逸所廬而造焉。臞臞然一長者,質而出處,則難進而易退;質而懷負,則達孝而大忠;質而古今人物、成敗得失,則吁歔擊節、上下若流,令人有不願虛生,欲收拾整頓之,而忘其時位之相扞格。小子大猷,竊以可奉而宗之以為主者,環今之天下,惟吾逸所也。

奈何天地山川鬼神,不逞於同民而為旱祟者繼載而至!今戊戌(嘉靖十七年,西元一五三八)之春,饑色餓殍相仍途野。逸所與西浦(後浦人許福)相謂曰:「如之何?坐視斯一方之人餓而死也!」以白當道。大巡中溪李公、節推小越張公則曰:「是吾有司之過也。然振饑有二難:錢穀難,吾有司辦之矣;戶數難,是在二鄉先生。」乃逸所快然,任同之東偏;辱小子大猷,後西浦公於西偏。小子大猷,素無知能,日則惶惶。客有東來者,輒殷勤求訪逸所之規為調度□□□(筆者按:此處闕文三字)式,乃知逸守自承事來,竭心力以為,一字一數,咸□(闕一字)筆之,凡仗以生者無慮百千萬命。然而逸所之心力竭、形神弊,病且漸而卒不起!遠近聞之,若喪考妣!夫考妣,人所自生也。苦今同民餓且旦夕盡死,逸所類賑而生之,以謂考妣奚疑?然死以一逸所,而生以一方之民,固逸所之所志,無所遺悔也。

古者居其位,則思死其官,今世無死於其官者。逸所,其死於其志者歟!古謂:志士之英,起為秋柏之實。安知吾逸所之精誠,不化而生長松以千尺、產靈芝而九莖者歟!今世士大夫,闤闠利欲、醉死夢生,不獲善其終者眾矣。求一日之死如逸所之惺惺者,又烏可得歟!

噫!正人端士,栽培長養若彼其少、傾覆摧折若此其易者,何歟?其果出於偶然聚、倏然散,而造物亦無主宰於其閒(間)歟?嗚呼!造物者不可知。時不可為,頑懦之夫,誰起而震之?長民輔世,情實有所未竟。孤恨懸日,遺怨挾潮,長慟而失聲者,豈特小子大猷一人哉!尚饗!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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