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金門史話》自衛總隊的裁撤
王延卿先生還舉了另一個例子,他說:「尚義村有一戶民家要蓋一棟房子,但縣政府堅持不准他蓋,因為它擋住部隊營區的一條馬路。但民戶只有這一塊土地適合建造房子,因此他頻頻申請,我們總隊部的人員如許明鴻、張秋鴻、董巖山等亦曾多次參與會勘,但都無法解決,最後我親自會勘,發現營區的另一邊也可以開一條新路,並無礙於通行,於是我對軍方會勘的人員說:『你們營區的另一邊不是也可以出入嗎?』這件情就這樣順利解決了,類似的紛爭很多。我的想法是在消除民怨,解決問題,民眾的怨氣不會罵我總隊長,而是罵縣長、秘書長、司令官;解決民怨,就是在幫司令官解決問題,在為政府解決問題。」 第七是解決漁民問題。金門漁民出海有很多限制,除每年年度訓練及防區大演習不能出海外,風浪太大不能出海,霧大不能出海,運補船抵金期間不能出海,軍方火砲射擊不能出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能出海打魚的日子其實也不是很多,因此漁民生計大受影響,漁民的怨聲連連,以前威權時代,漁民的怨聲只能私下發牢騷,但隨時代改變,漁民也頻頻抗議,尤其是漁民對風浪的大小及霧氣的能見度與港口哨衛兵見解有異時,更常造成糾紛。王延卿先生回憶說:「我在每一個港口都加裝了一具電話,這具電話直接連線到自衛總隊,漁民出海有問題,都可以直接打電話到自衛總隊,由自衛總隊和金防部的戰情組直接連繫。一般的情況差不多都解決了;除非真的風浪太大或能見度太低看不清楚,否則大致都准予出海。」
董巖山先生回憶說:「民國七十九年至八十年,在那個階段民眾終止戰地政務、裁撤自衛總隊、停止民防訓練的呼聲日益高漲,王總隊長也非常重視民眾的聲音,為了安撫不滿的情緒,我們採取較為柔性的安撫策略,第一、我們開始表揚資深及傑出的自衛隊員,那時有一種聲音,認為義務兵役退伍有一張退伍令,自衛隊員退役什麼也沒有,我們覺得民眾的訴求很有道理,既然有這種聲音,我們就開始發給退伍令,於是我們開始每年舉辦退役人員表揚大會,對任滿幾十年的資深自衛隊員給予表揚,並發給退役證書,以柔性方式來緩和民眾的不滿。同時配合古寧頭大捷、八二三砲戰等紀念節日來表揚一些傑出隊員,這些活動從民國七十九年開始,一直舉辦到八十一年自衛總隊裁撤。」
王延卿總隊長在民國七十四年以軍職外調接任金門自衛總隊總隊長,至八十年五月離開自衛總隊,任內諸多變革,民眾頗多肯定,許明鴻先生即說:「王延卿比較會聽取參謀的意見,自衛隊訓練時間縮短也是在他任內改變的。」 王延卿離職後,遺缺由副總隊長董巖山代理,自衛總隊的業務也隨著戰地政務即將終止,開始進行裁撤的準備工作。
卅七、自衛總隊的裁撤
民國八十一年的十一月七日金門解除戒嚴,戰地政務取消,金門自衛總隊裁撤。金門自衛總隊原隸屬於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是戰地政務委員會下的一個單位,負責民防相關業務,支援軍事作戰;但隨著兩岸局勢的和緩,國內政治民主化,民意日益抬頭,民眾權益日受重視;民國七十六年台灣地區解除戒嚴,金馬外島地區卻持續實施戒嚴,引起金馬地區民眾的反感。民眾一再呼籲,民意代表也一再施壓,要求政府要有所改革,政府終於決定在八十一年終止戰地政務,裁撤自衛總隊。
但機關裁撤,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何況是一個擁有武器的機關。戰地政務終止,自衛總隊奉命裁撤,所有的武器裝備依規定要全部回收繳庫,這項作業非常龐雜繁複,除了槍械火砲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各式各樣的彈藥,當然庫存的被服、防毒面具和各種兵工器材也要繳回。此外,原有的職掌業務是否保留?全部保留?抑部分保留?保留的部分由何單位來承接?武器裝備如何清理?如何移交?人員是遣散或移撥?財產和檔案如何交接?這些問題千頭萬緒,都要從長計議。
董巖山先生回憶說:「從八十年開始,我們逐步完成各項解散前的作業,首先是調查各項數據,完成人員武器裝備及相關資料的統計,並將歷年的資料蒐集起來,彙整成一完整的資料。其次是武器裝備的移交,金門的自衛部隊有一、二萬人,比一個重裝師的兵力還多,每個隊員都擁有一件武器和若干裝備。武器有手槍步槍和機槍;裝備種類繁多,有兵工類的鋼盔、鐵絲網,工兵類的圓鏟、十字鎬,核生化及衛生類的防毒面具、擔架、救護袋、急救包,及財經類的油桶等。從八十年下半年起開始各項移交作業,逐步逐項的交接,從準備到完成,大約花了一年多的時間。」 (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