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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尋找東林村風獅爺乙案

發布日期:
作者: 陳俊偉。
點閱率:1,360

讓我們開始審理被告陳○偉在林氏夫婦於金門縣Day2旅遊行程時,擔任地陪導遊人員未能做好事先安排計畫一案。
被告率先搶話:「明日還有半天的行程,是不是之後再回顧?不要只聚焦在Day2該天的表現。」
控方駁斥道:「檢討要趁早!最怕記憶模糊。應該就Day2論Day2吧!被告是在技術性拖延時間。」
法官說道:「我想先聽聽看被告的解釋。」
被告說:「一大早出發的時候,已經提醒林氏夫婦,Day2的行程都在當地都相對偏僻的烈嶼鄉,較少室內旅遊景點,塗妥防曬油再出門……」。
「塗不塗防曬油,不會改變你們在東林村尋找兩尊風獅爺就花費一小時的事實!外頭頂著39度高溫,村裡的雞、鴨、貓、狗都知道躲在樹蔭下!更不用說你們中間還跑進超商裡面買飲料。要是事先做好調查,怎樣都不會超過10分鐘……」。
法官喝斥控方:「不要打斷被告發言!」
被告覺得法官支持自己,突然更有了信心,說道:「即使身為金門人,也不會特別尋找每一尊風獅爺的位置,更別說機場旁邊的環保公園就有64尊等身複製品……」。
法官插入一句話,「請就尋找東林村兩尊風獅爺一事進行重點陳述。」
被告回答:「是」!
「第一尊像極一個獅頭撲滿,籃球大小,從明代末葉開始扮演路衝的功能。原本在附近的祖厝圍牆上,最近一、兩年被遷移至現址東林62號的圍牆預留龕位上。網路的資訊沒有即時更新,反而誤導我們。
「第二尊嚴格說起來是一旁西宅聚落的風獅爺,清代開始俱備路衝的功能,外貌較接近普通款式,當地居民至少在『那一天』把祂當成披曬衣物的地方,重重遮掩,我們幾次經過都沒有發現祂的存在。」
聽聞完第二個問題,法官疑惑問道,「真的嗎?」
被告說出自己的猜想,「對當地居民來說就是生活的一部份吧!」
「居民早就膩了!」
法官腦中浮起一些回憶的場景,他在東林村一旁的國小擔任教育替代役的時候,經常牽著學童的小手,一同走在東林村的老街,好幾排的破舊房舍彷彿亙古以來就是流露著寂寥感,「啊!該死的太陽……怎麼從來都沒發現祂。」
控方又按耐不住,喊出:「都不是沒辦法克服的問題!」
法官似乎不太想理睬控方,反倒望著遠處的時鐘若有所思……向一旁的國民法官點頭示意後,朗聲說:「考量本案中旅客林先生非常細心拍攝每一尊風獅爺的樣貌,照片本身資料呈現的時間點自然構成俱備可信度的證據。不妨礙事隔一、兩天追憶,故接受被告的陳請。」當場退庭,改日再審!
我在上床就寢後迷迷糊糊,腦袋閃過一幅芋頭吉祥物娃娃的圖像後(聽說在西元2020年推出了比較正常的新版),接下來就算真的入睡了。不像平常總是要翻來覆去一、兩個鐘頭,隔天醒來記得自己作了一系列的好夢。(紀錄時間點:2019年盛暑。修改時間點:西元2022年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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