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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不斷的頭髮故事

發布日期:
作者: 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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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是皮膚的一部分,對頭部有保護的功能,夏天可防日曬,冬天可禦寒,也有助於汗液的蒸發。頭髮的生長速度約為每月1~1.5公分,如果太長則有礙儀容,如同耘草,必須時加修剪。根據記載,古埃及人以尖石和貝殼等原始工具刮掉頭上和臉部多餘的毛髮。
可是「孝經」有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故漢人成年後,除了必要的修剪,並不隨意剪髮,男女都將頭髮綰成髮髻盤在頭頂,如古裝片所見。當時的理髮稱作「梳櫛」,意指梳理頭髮,乃使用稱為「篦櫛」的工具來整理頭髮,因此為人整理和裝飾頭髮的人被稱為「篦頭師傅」。
到了明朝滅亡,清兵入關,新的政權頒佈「薙髮令」,強制漢人剃髮易服,區別服從者和反抗者,以便統治。所謂「薙髮」就是剪個「半月頭」,將前顱的頭髮剃光,後顱留下的長髮則紮成辮子,這種醜陋的髮型為漢人深惡痛絕。
在美國西部電影中,偶而看見19世紀的築鐵路華工蓄留這種怪異髮型,備受歧視。更甚者,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8月14日,駐美領事館的陸軍武官譚錦鏞在舊金山的街上被警察掀掉帽子,拉著辮子戲弄和毆打,身為清國的外交官員,他深感士可殺不可辱,最後在領事館吞吸煤氣自盡,成為國際外交史上的悲劇。
孫中山奔走海外時,許多革命志士都紛紛剪掉辮子,留起西裝頭(Bussiness-man cut),1911年民國肇建後即斷然廢止「薙髮」,街上的剃頭擔子被理髮店取代。流風所及男士遂把兩側的頭髮剪短或剃光,頂部的頭髮留長,抹油向後梳,在正式的場合搭配西裝和皮鞋,成為上流社會的標準儀容。這種油頭又稱龐巴度髮型(Pompadour),竟然源於一個女人──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的情婦龐巴度夫人。
1960年代的影歌星髮型常為年輕人模仿,例如學「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Elvis A. Presley),將頂部的頭髮弄得蓬鬆,稱為「飛機頭」;也有人喜歡捲髮,認為可以顯現性感浪漫的氣息;英國搖滾樂團「披頭四」(The Beatles)不僅對現代音樂有著最深遠的影響,他們的拖把式髮型(Mop Top)也曾經流行歐美。在反越戰和崇尚波希米亞主義的年代,興起了「嬉皮」(Hippie)的次文化,年輕人蓄留長髮,不修邊幅,被貼上頹廢的標籤,成為海明威所稱的「失落的一代」。
1969年的台灣民風保守,教育部對中等學校男女學生的頭髮型式與長度予以規範,要求男生以蓄平頭為原則,女生則不得燙髮、髮長不超過後頸髮根,所謂的「清湯掛麵。不同的學校有不同的要求,男生的平頭多指三分或五分頭,開學時必須通過教官的尺寸,差之毫米常被責令剪短到合格為止,至於女生如此對待,未免太暴殄天物。
當時西門町常有警察取締長髮的行人,凡有看不順眼的,將被送往中山堂附近的市警局理髮部強制修剪。我記得報紙曾經刊登一件社會新聞,某國立大學教授是留美博士,因為頭髮過長慘遭修理,事後他非常氣忿,學校也譴責警方執法過當。不合理髮禁延續到2005年9月纔被解除,從此學校尊重基本人權,不再將髮禁納入校規和懲處,我們這群老頭們不禁怨嘆生不逢時。
理髮是生活的日常,學生時代都是在家庭理髮店解決,最初洗頭是用南僑肥皂,後來纔有了洗髮乳。早期理髮很單純,髮姐憑藉的是頂上功夫,台式的服務較複雜,除了剪髮,也涵蓋刮鬍、修面、掏耳、染燙、搥背、鬆筋等項目,顧客付款後都會敬菸一支。我幾乎不曾抹油吹風,祇有訂婚和結婚,等辦完事就趕快洗頭,我生怕被固定髮型的金屬熱風機燙傷,以及不習慣丹頂髮蠟的味道。
1980年代,台北的市區忽然興起一些「觀光理髮廳」,經過門口望去發現座位總是空的,髮姐不務正業,都在密室裡做「馬殺雞」。1984年,空軍總醫院對面出現一間宮殿式的「文化城」,以出租座椅的方式招徠上百名髮姐,城開不夜,豔名遠播。雖因違規使用和變相從事按摩屢遭取締,仍然紅極一時,1988年終因一場火災結束營業,還給健康路的健康生活。
出國唸書時遇到理髮的問題,小城市的理髮店不好找,還要學會幾句英文用語,纔能正確地描述期望的髮型,因為有些老中講得不清不楚,結果剪了一個怪頭回來。美國的理髮和台灣截然不同,是先洗頭後剪髮,剪完後再用吸塵器除去髮渣,我不習慣這種方式,特別聲明自己洗頭,收費是美金5元,有的老中乾脆對著鏡子剪,為了節省一筆開銷。
在軍中為了好整理,我一向是簡單地理個平頭,都是白天到空軍官校的福利社處理。有一次因有上級要來視察,下班後換上便服,就近在一家附設男士理髮的髮廊修剪,纔剛坐下看報紙,沒注意到她貿然拿起推子,在我的頭上划出一條旱溝,我生氣地反跳起來已經太遲,她連忙陪不是,說以為我是「做兵」的,應該是理五分頭,簡直啼笑皆非,搞不清楚我是空軍上校!
我退伍後去大學教書,怕學生覺得我太嚴肅,纔開始留長頭髮,每次剪髮都是回到住家附近的理髮店。那家店剛開業時有四張理髮椅,讀大學起就固定由老闆娘修剪,幾十年過去了,烏黑的頭髮逐漸稀疏,參差了白髮,她的店換了幾個地點,祇剩下她一人在慘澹經營,說現在的賣場或捷運車站,到處有「百元快剪」,專業理髮已走入黃昏,我平均6個星期去光顧一次,不洗頭,付5百元,給老朋友一點小惠。
以前我對理髮店的紅藍白三色柱(barber pole)惑然不解,經過一番查究始知它的源頭。原來在16世紀的英格蘭理髮師兼做放血的工作,被稱為「理髮醫師」(barbar-surgeon),以為放血可排毒治病,因此理髮店的門前放置一個盛滿血液的罐子,十分噁心。1543年,英王喬治二世成立皇家外科醫學會,禁止理髮師做這種工作,之後旋轉的三色柱取而代之,成為今日理髮店的標誌,紅色代表動脈血,藍色代表靜脈血,白色則指扭曲的繃帶。
最近看了一部有關理髮店的電影,金馬獎影后陸小芬睽違20年後回歸大銀幕,化身職人髮姐,演出「本日公休」的好戲。我也想起柯俊雄和恬妞主演過「警告逃妻」,也是發生在理髮店裡的喜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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