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金門縣教師工會
今年五一勞動節,從民國18年公布以來即禁止教師組織工會的《工會法》終於解禁,全國有多達十七個基層教師工會同步成立,很可惜,金門縣的各級學校教師在這歷史的關口缺席了。
不難想見,教師要組工會,必定面臨教師是不是勞工的質疑,這樣的質疑不僅來自社會、來自家長,其實,抱持同樣疑慮的教師也為數不少,證明即便十多年來師道早已不若從前,天地君親師的傳統思維仍是整體社會對教師一職的集體想像,然而,無論教職如何清高神聖,卻也無從否認,公立學校教師受僱於主管機關、私校教師受僱於學校董事會的事實,教師在課堂教授學生「勞動神聖」、「職業無貴賤」,怎出了教室又否認起自己的勞動者身分?
事實上,就連社經地位遠高於教師的醫師,絕大多數也都與醫院具有僱擁關係,易言之,個別職業的收入與社會聲望是一回事,其在勞動關係中所處的位置又是一回事,凡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都是勞工,自今年五一勞動節開始,除了公務人員與軍職人員以外,包括公、私立學校教師在內的所有勞工,都可以組織並加入工會,教師組織工會,就是以具體行動實踐他們在課堂上所講授的勞動神聖。
關於教師工會的第二個質疑是,組織工會者應該是體力勞動者,例如,工廠裡的作業員,作為專業人員的教師為什麼還需要組織工會?這樣的質疑無疑是一種偏見,真正的目的不在於維護教師的專業,而是意圖藉由所謂的「專業主義」,將教師與其他專業人員隔離於工會運動之外,退萬步言,即便教師拒絕承認其勞動者身分,拒絕組織工會,難道又能稍稍挽回其搖搖欲墜的職業聲望?
更何況,以過往教改經驗而論,大多時候教師居於執行政策的工具性角色,從北北基執意實施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從原台北縣政府不惜違反教育法制違法加課,從扭曲的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從許許多多荒腔走板的教育政策中,在在證明一個缺乏勞動三權保障的教師組織,難以提昇教育決策品質,甚至無力確保孩子的適性教育。
然而,從來沒有天上掉下來的工會,工會只能由受僱者自己發起自己組織,現在的問題是,金門縣的教師需要組織什麼樣的教師工會?
由於《工會法》業已禁止教師組織學校層級之教師工會,金門縣各級學校教師僅能結合起來組織「職業工會」,或結合教育體系內其他勞工組織「產業工會」,或云,少了學校層級的工會,金門縣教師工會的力量難道可以超越現在的縣教師會?實則,目前的學校教師會須依《人民團體法》組成,乃至於教師人數在30人以下者均難以成立,相反地,依金門縣小校居多的特性,未來只要成立縣級教師工會,小校教師均可直接入會,反而有助於提升組織率。
應該看到,之所以無法及時在五一成立教師工會,相當程度在於教師仍然對工會無正確認識,期盼已然遍地開花的台灣各縣市教師工會,可以啟發金門各級學校教師之自覺,並在今年928教師節前成立金門縣教師工會,為地區的教育專業與品質注入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