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文學夢銀海感恩心
十年前投入《金門文學》叢刊籌備工作,誠為個人展開文化苦旅之始,隨後協助策辦《金門文藝》雜誌、文藝研習營、金門學研討會與浯島文學獎等作業,更成為串串甘苦共嚐的修行功課,如今回顧起來誠屬難忘,心中唯存「感恩」兩字。
《金門文學》叢刊正式印製之前,我係經過一段繁複的籌備階段,且逢「政府採購法」如火如荼展開,整個行政程序極其細密嚴謹,實在非90年之前所能比擬,其他更不用想像。當時承蒙前縣長李炷烽先生等諸位長官厚愛,我得以由《金門文學》叢刊正式展開一段文化奇旅,個人學到很多,卻也註定即將失去一些好夥伴。
在文化工廠策辦各項藝文活動時,我純粹是以協辦身分投入作業,在這十年當中,主計人員辛勞與認真令人讚賞,這是文化工廠之福,看到他這麼認真,讓我在協助藝文事務時,有時候即使吃虧,也不會找他理論。當然對於長官的厚愛也銘感五中,從未訴苦的我,寫下拙文並非抱怨,而是為了陳述過往。
我不喜與人爭奪,遇事卻能屈能伸,文化學程第一章,我需放下昔日帶領四百餘人的身段,常得屈就於小女孩的指導,這項「小意思」;第二章為每年協辦某些活動,常需自行墊付講師交通費與評審費…等,有時代墊款項高達四個月薪支金額,第三章是我寫文章不能核發稿費,文友投寄文章到《金門文藝》刊登則常要墊付稿費,上列所言墊付款都得等到作業結案時,我才請得到款項,年年如此,這樣的文化義工大概找不到第二個。
「政府採購法」對廠商角色定義明顯,在協辦各項藝文事務,我僅是「工作人員」而已, 處處得依法行事,在我奉命接下《金門文學》叢刊後,有些人誤以為我可以像廠商般擁有眾多福利,誤會因此而生,交情瞬間短路之後,困擾繁多,殊不知,上面列舉的幾項便是我真實寫照之一,實在見笑。
文化苦旅十年,我都是奉命參與藝文事務,然而,常得默默忍受來自神秘角落的關愛。我到基金會任職,不過是靠勞力領取酬勞糊口,卻因過度熱心者以訛傳訛而讓誤會日漸膨脹,工作一年後,我便打算離開那怪異的氛圍,同時向長官表示,我仍願意以文化志工身份協辦事務。
十年來,我為長官厚愛而感到欣然,也為夥伴誤會而深感錯愕,火焰越熾烈,我卻學得越多,但我決心始終不夠堅強,由口頭報告到親遞辭呈,反覆再三,總是過於怯懦。終於,我不得不重新規劃方向,並努力自我調適,在轉換跑道後,相較於十年來的諸多失落感,我則漸漸認識許多新夥伴。
不論如何,要感謝的人非常多。對於有文化抱負的先進們,昔日若有得罪,由衷說聲抱歉,對於《金門文藝》創辦人與發行人,請容我自私的為自己著想,離開文化田園,有些不捨,放下,終能找到屬於自己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