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金門的BOT案
日前一群鄉親在台北集會,表達對金門目前正進行十多件BOT案的憂心與質疑。據他們表示,這些計畫案從經貿園區、觀光飯店、渡假村到高爾夫球場等,幾乎包山包海,未來將對金門的環境帶來嚴重的衝擊。
BOT是Build(興建)、Operation(營運)、Transfer(移轉)三字的縮寫,是指由政府規劃的公共工程案,透過法定程序,交由民間企業投資經建,經營一段時間後,再由政府回收經營。BOT最大的特點,是政府可利用民間充沛資金、新穎的技術及週全的企業管理觀念等長處,彌補政府財政短絀及行政力不足的缺失,推動公共建設與刺激經濟成長,進而獲致公、私雙贏的效果。
推動BOT的先決條件至少包括:一、政府事前須妥善做好規劃與配套,俾使計畫能順利執行;二、執行過程須透明化,以消除各方疑慮;三、須為業者設計合理的利潤空間,以創造誘因。只有符合以上的基本原則,才能算是成功的BOT案。
BOT在國外已行之有年,但這項被先進國家廣泛運用的制度引進國內後,由於執行不當,缺乏專業監督機制,以及相關法律權責未充分釐清等因素,使得諸如「台灣高鐵」、「高雄捷運」、「台北巨蛋」、「台北雙子星」等大型專案風雨不斷,招致許多負面批評。近年更有許多計畫案被質疑甄審不公、官商勾結,使得不少已開展的BOT案延宕或中止。當然,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例如「台北凱悅飯店」、「麗晶酒店」、「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台北轉運站」等,運作與成效迄今相當良好。
近年,因政府財政困難,在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情況下,藉由推動BOT案,活絡經濟與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讓政府、企業及民間獲得三贏局面。不過,以當前金門的情況來說,財政問題不應列為首要考量,因為我們較欠缺的是現代化的經營管理概念。因此,若要推動BOT,當局不應僅是抱持「不必政府付費」,或「能為地方帶來多少財政稅收」的短視近利觀念,而是要以能提升現代化管理、引進創新思維,以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積極目標,並須符合環保與低碳家園的基本原則。凡須大興土木,改變環境的開發項目務須從嚴審核,以落實保育及維護珍稀資源與文化資產。如果業者不能配合這樣的要求,我們就不應接納其投資計畫。而在推動BOT案時,初期階段的規劃、審核尤其重要,以「台北轉運站」BOT案為例,從建案到執行,歷時三年多,召開會議多達139次,終於獲得官、商、民三方皆贏的目標。
推動BOT計畫的另一個要素是透明化,針對外界質疑,政府如果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須主動解釋及不斷說明,以爭取各方的認同與支持。在這方面,縣府相關部門無疑須作出更多的努力。
今天金門正處在歷史發展的機遇期,如何穩步向前,為這塊島嶼創造更大的福祉與奠定永續發展基礎,不僅是公僕的職責,每一位居民同樣擔負一份責任;機會與風險往往是一體的兩面,無論是官方或民間,既不宜盲目躁進,也不應抱殘守缺,如此才能為我們的社會帶來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