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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應該「農地農用」嗎﹖

發布日期:
作者: 許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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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農地農用」政策在臺灣吵得沸沸揚揚,農委會原定6月要公布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限制只有農民資格者才能興建農舍,以確立農地農用政策,想不到政策突然喊卡,連日來遭致農業團體的批評。在臺灣,農地是否農用,攸關糧食安全,乃國家戰略問題,無人敢於輕忽,筆者相信臺灣的農地農用政策,最後一定會獲得確立,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問題是臺灣的農地農用政策能硬套在金門身上嗎?細究可發現大有疑問。我們知道,臺灣一直是一個農業發展得天獨厚的地方,不僅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灌溉系統還相當完善,部份地區的稻米收穫,每年竟可高達三次,稱羨全球。明清以來,唐山過臺灣的移民潮,主要就是被臺灣優越的農耕條件所吸引,所謂的「臺灣錢,淹腳目」,更是紮根在此高度農耕文明的基礎之上。
相對於臺灣是移民社會,金門則是外出移民的「僑鄉」,前清以來,金門子弟的「落番」,幾乎是每個家庭的共同牽掛,「6亡3在1回頭」說明了落番的艱辛血淚,金門子弟為何需要落番?主要是因為金門的農耕條件太惡劣了,不僅雨量不足、灌溉系統欠缺,土地還非常貧瘠,筆者高中時曾參訪金門農試所,當時農試所接待官員指出,金門三分之二農地是屬不適耕作的劣等土,至今印象深刻,也就說金門的土地無法養活太多人,金門多餘的勞動力外出謀生,一方面固然為了開創自己前程,另一方面也可減少地區糧食的消耗,這便是落番之背景。假如這個國家一直停留在農業社會的話,金門人大概只能苦哈哈的過著窮日子。
然而戰地政務的解除與小三通的上路,開啟了金門的發展之窗,使得金門得以擺脫土地貧瘠的魔咒,而大步向工商社會邁進,在此過程中,需要大量使用土地,原不利農耕的土地,因其優越的區位價值,完全豬羊變色,此時金門的農地是否應執著於農用?實值商榷,因為金門本地所需的各項農作物,包括高粱與稻米,完全可以外購而得,事實上也早已如此,至於蔬菜,則可使用水耕,就實際面說,金門是可以不需要農地的,自然也就不存在農用的問題。
而界定某一土地是否為農地,這牽涉土地的使用區分和地目變更,這都屬地方政府權責,我們寄望有關部門在審酌金門的土地政策時,能因應此一時代變遷,大幅放寬金門不必要的農地管制,方可做到地盡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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