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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垃圾堆可以撿到寶

發布日期:
作者: 陳益源。
點閱率:5,676

  垃圾堆,撿到寶,這樣令人驚喜的事,居然在金門真實地發生了!
  今年8月21日,「撿到寶!金門清潔隊清理垃圾意外發現200多年古契約」的消息,躍登全國各大新聞媒體。
  報導中引述金城鎮李誠智鎮長的說法,說是鎮公所清潔隊人員許志行在體育館前的定點垃圾清運站回收垃圾時,一名民眾丟棄兩個木箱,他打開來審視後直覺這些古契約應該是有價值的文物,立即回報鎮公所。
  經鎮公所人員清點,這些契書可以辨識年代的有46件,其中,光緒年間21件最多,其次咸豐7件、道光6件、乾隆4件、嘉慶3件、宣統1件,還有民國4件;另外尚有無法辨識年代者。
  金門文史專家林金榮老師鑑定之後表示,這批從清朝乾隆年間橫跨到民國初年長達200多年的民間書契,主要是土地和蚵埕買賣契約,年代契約中除了記載大銀,還有「鶯(鷹)銀」、「洋元」等外幣;由契書可以反映當時金門經濟狀況走下坡,與金門從清朝中晚期到民初的落番風潮吻合;民眾因生活困難,而下南洋討生活,也才有買賣土地和蚵埕情事。
  這些被當作垃圾的200多年古契約,無疑是很有價值的文物,是金門之寶。所以,在消息見報前後,有公家單位和不少朋友打電話或轉傳這則好消息給我,而我也的確感到慶幸,當下第一個反應是:金門縣政府應該好好表揚這位具有人文素養的清潔隊人員許志行先生。
  現在事情過了好幾天,新聞效應也已逐漸消退,我倒是開始「朝思暮想」起來。我所思所想的,並非這些出自垃圾堆的寶物何去何從,而是以後該怎麼避免「金門垃圾堆可以撿到寶」的事情再次發生。
  我這樣的想法,未免也太掃興了吧?請聽我說:
  首先,我們必須珍惜金門民間古文書的文獻價值,它們絕對不應該被棄置於垃圾堆。例如我去年在金門城辛文進里長家,除了看到他們家那張最有溫度的「半招嫁」婚書之外,其實還看到辛家所珍藏從清朝道光13年到民國33年的44份土地買賣契約,並且協助從中考察出連辛里長都不曉得的他曾祖母「王氏蟾嬸」的卒年,以及他繼祖父蔡天富幫忙辛家贖回田園土地的證據,這無疑是辛家珍貴的家族史料,值得他們永久珍藏。但是,價值的認定因人而異,文物持有者如何看待自己手中的東西我們絲毫無權過問。
  其次,金門民間古文書過去因保存不當而被蟻蟲蛀蝕,或為避免禍遺子孫而刻意銷燬者甚多,但有幸被保留下來的也不少,例如金門閩士工作室葉鈞培、許志仁、王建成等幾位老師執行「金門縣藝文資源調查」,先後「收集了兩千多張古文書契約」,出版《金門古文書》第一、二輯;唐蕙韻教授執行「金門傳統聚落傳統文書調查整理計畫」、「金門古文書調查研究」計畫,也掌握了「來自十八個傳統聚落的契書共一千多件」,並出版有《金門城邱家文書》。這些既有的調查研究成果,按理應該得到比「垃圾堆,撿到寶」更多的矚目才對。
  今天我們當然慶幸能有許志行把寶從垃圾堆撿起來,及時避免了一樁憾事的發生,但是,已經有多少憾事已經發生過了呢?我們卻連感到遺憾的機會都沒有。
  因此,我想作一項具體的建議:金門縣政府當落實「金門縣文獻委員會組織規程」,依照規程主動徵集包括「本縣居民私家譜牒」在內的文獻史料,至少也要加強宣導民眾如果有不想繼續保留的古契約,千萬不要放置定點垃圾清運站,而是可以送到縣府指定的哪個單位,捐給國家永久典藏。
  總之,驚喜之後冷靜思考,恕我直言:「金門垃圾堆可以撿到寶」其實並不是一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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