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體罰」
近年來台省發生數起老師體罰學生而鬧得滿城風雨事件,甚至有老師找學生單挑也在媒體上曝光,到底老師該如何管教學生,又老師是否可以體罰學生呢?社會上見仁見智,站在學生與家長立場,不少人是持反對立場,但站在部分老師與家長立場則認為適度體罰對於屢勸不聽的學生倒是一件好事,至於體罰過當,甚至造成學生受傷害則是不被社會所容許的。
近幾十年來,學校教育大力倡導愛的教育,老師體罰學生的事件已大為減少,這是可喜的現象,畢竟體罰學生已漸被社會所不允許的,況且體罰是種非常手段,就教育來說,並非理想的方法,最好是「備而不用」,因為如果完全否定「老師可以體罰學生」,難免會導致學生有恃無恐,反過來說,又恐體罰泛濫,讓學生視上學為畏途,因此,如何拿捏實叫老師們與家長傷透腦筋。
用愛的教育,讓「體罰」在學校絕跡,這是理想教育的最高境界,台灣會發生數起老師體罰學生而引起家長抗議並登上新聞媒體,那是因體罰過重、過當所引起。所謂「打在兒身,痛在娘心」,那個家長願意子女在學校被打呢?再說「打」就一定有效嗎?難怪會有學生家長為此告上法庭。
有人說,現在的老師愈來愈難當,對學生既不能打也不能罵,的確「打」是種暴力行為,它不該存在於現代的社會教育,因此,如何循循善誘,有教無類,恐怕是現今為人師表者必修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