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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分飾兩角?還是族譜誤記了 ──從〈重建塔後房宗祠碑記〉說起

發布日期:
作者: 陳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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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應藝派敦揚公〈重建塔後房宗祠碑記〉一文:
「蓋聞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水源木本之思,存於寢廟;春露秋霜之感,切於烝嘗。……與弟士振、廷振謀,……」。
這篇記撰寫於清仁宗嘉慶二年,天干地支丁巳。揚為湖前塔後房十五世,其父陳天生字崇懿,其祖父陳諧字弘和,按二十二世孫陳宗留老師所編《潁川堂金門縣銀同碧湖赤後陳氏族譜》第十三頁附註云:「碑石揚,譜係永」。其二子則為祥麟字榮瑞,道光元年辛巳恩科經禮部會奏引試太和殿試卷列取一等欽點知縣,以母老不就。
據清宣宗道光年間《廈門誌.孝友傳.國朝》:「陳元珩,字崇懿。先世居浯洲,後遷廈門吳厝保。父雲客,邑諸生;……元珩有子五人、孫曾四十餘人。子廷振,字敦遠;國學生。六歲方在墊,聞大父歿,擗踴而歸,哀毀如成人。父母昆弟間,未嘗有拂意。鄰嫗戒其子,輒曰:『若曹不見陳永郎耶』(永郎,廷振小字也)?乾隆五十二年浯洲饑,載米卹其族人。明年疫,施槥五百具。」;「孫榮瑞,號雪航;以廩生,為龍溪訓導。道光元年舉孝廉方正,用知縣;念母老,不奉檄。……(凌、林、孫同採)。」
考據如秋風掃落葉,旋掃旋生。如果揚就是永字敦遠,那他就是陳廷振喔!這從「元珩有子五人、孫曾四十餘人。子廷振,字敦遠;國學生。六歲方在墊,聞大父歿,擗踴而歸,哀毀如成人。」可以推知出來。
那碑記中怎麼會說「邇來齒危髮禿,老態逼人,若不勉強負荷,後恐無及
於是。與弟士振、廷振謀,傾囊橐而請於族長爽」,這引文中的「與弟士振、廷振謀」那這豈不是自己跟自己謀劃、商議了。
筆者在此大膽推論揚並非永,而是泗,字敦城(崇懿公長子),因為他說與弟士振、廷振謀,古人是很重兄弟排行關係,士振應為浩字敦仁(崇懿公次子),永字敦遠(即廷振,崇懿公三子)。質疑者必曰:「有何證據」,筆者必應之曰:「如此齟齬,又作何解釋?」而且永為國學生,族譜尚未能記,天生又名元珩,族譜亦未能記,住吳厝保,誤記為五厝巷,結果當然尋親未著啊!再以古人名與字之間的關係來說:浩然之氣,仁也。所以「浩」,字「敦仁」;永,遠也。所以「永」,字「敦遠」。即此亦可明證「揚」、「永」並非同一人。
道光年間周凱編纂《廈門誌》是官方運用大量人力物力,及飽學之士所纂成的地方誌,每條最末還註記采風之人,陳元珩這條孝友傳,文末即註明「凌、林、孫同採」。而且永字敦遠的次子,祥麟公,即陳榮瑞,也是廈門誌的編纂者之一,如果廈門誌有誤,那他怎麼沒有校讎出來呢?
如果真按「碑石揚,譜係永」,又《廈門誌》曰:『若曹不見陳永郎耶』(永郎,廷振小字也),再對照〈重建塔後房宗祠碑記〉:「與弟士振、廷振謀」,那這不成了自己和自己謀了嗎?這究竟是他一人分飾兩角,還是族譜誤記了呢?
筆者大膽下定論是族譜誤記了!因為古代交通不便,通訊設備不發達,雖然金廈間僅一衣帶水,但諸多因素導致口傳有誤。因此「碑石揚,譜係永」,應為訛傳而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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