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挽救司法公正性的時候了﹗
發布日期:
作者:
許丕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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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總統被控國務機要費等六大案二審法官「從輕量刑,從寬認定」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20年有期徒刑,還真驗證民間那句話「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是的「證據到那辦到那」,沒有「直接」、「確切」的證據,我們司法總是讓受刑人大嚷「司法迫害」或是高喊「司法終究還我清白」,實在叫人哭笑不得,也看多了聽多了怎不約而同大家竟有這樣的「共識」,雖然下自庶民上至王子犯法一律平等,但不覺有的犯罪手法高級甚至能將證據湮滅叫你拿他沒辦法嗎,明明知道買了碎紙機會有怎樣作為,但就是沒有碎紙機裡面收集的紙屑,也就無可奈何!這叫人如何信服,像是知道扁家瑞士有一些贓款,竟要等他一點一點的匯回後一審一審的減刑,讓人傻眼!阿扁當總統,海角有七億,還能從輕量刑,從寬認定,司法可真是「保障人權」到極點,當阿扁想到他「卸任」總統的身分,法官有判斷他大筆存款也是因為「總統」的關係嗎?
在貪污犯罪中,小小公務員和達官顯要是否適用一樣的審判以及貪污所得金額多寡的求刑量刑,應該訂出一個標準值得商榷,要讓民眾相信司法、粉碎民眾心裡想法,我們以為何妨從扁案著手改革,挽救司法的公正性此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