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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與放鞭炮

發布日期:
作者: 徐夢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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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鞭炮聲不絕於耳,各式各樣的鞭炮都有,但無形中卻造成噪音、空污與垃圾等問題,在正常時間尚可,若在上課、上班或是休息時間燃放,對大眾則造成困擾。選舉階段,為了歡迎候選人,亦有燃放鞭炮的情形,來台宣傳新電影的日本導演看到這種情況,還以為是在舉行慶典,實則是為選舉而放。
這也凸顯了台灣的「放鞭炮」文化已深入民心影響深遠,過年要放,選舉要放,節慶放得更多,因此,遍佈在各地,間或有人被投訴,而嚴重者甚至釀成火災事件;其實依據中央法規,各地制定該城市的《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近來的新聞,就是台南市政府於三山國王廟遶境活動中,嚴格管控各廟宇只准燃放二串鞭炮,晚上十時後不准敲鑼打鼓放音樂製造噪音,卻造成正反兩方不同的爭議。
這並非只是單純的禁止與開放的問題,而是公權力、大眾福祉與民間習俗之間如何取得平衡的問題,公權力當然希望透過法規執行管控,大眾也有不堪其擾的投訴,透過公權力解決還是一個方式;另一方面,民間習俗由來已久,早已有一套科儀方式,這個個案提供了一個解決方式,先向神明「請示」才作為,也依法處理,事後也將檢討辦法在「宗教信仰、環境安寧、市民期待」取得平衡。
當然,鹽水蜂炮等民俗特色慶典是被排除在自治條例之外的,而也沒有全面禁止放鞭炮,而是希望民眾能在適合的時間與數量上來自我控制。在今年初,台北行天宮取消了以香祭拜的習俗,廟方以「心好就香」做標榜,改變習俗;今日,公權力為優質廟會文化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如何為民間習俗與大眾福祉間取得平衡,都需要與地方頭人、宗教負責人與民眾來進行討論,想出更好的解決之道。
西方史學家霍布斯邦曾提到,許多傳統都是被發明的,是結合時代環境與許多因素發展而來的,台灣的放鞭炮文化也是如此。所以,筆者覺得,與其大肆鋪張花錢在鞭炮上,還不如將放鞭炮的資金提供民間藝陣與廟宇經費來運用;同時,鞭炮不是不能放,但要合乎時間,遵守規定,也要多多使用環保的鞭炮,這樣一方面不違背民間習俗,也可以兼具環保與習俗,造就更好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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