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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惹我生氣」的隱喻

發布日期:
作者: 李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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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批公文外流:「7萬元的差異,寫一堆公文,九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搞定,不要惹我生氣」。羅智強在臉書寫道,「痴兒了卻公家事,別讓柯P再生氣;…怒髮衝冠憑欄處,別讓柯P再生氣」因同一違停地點被檢舉高達一、二百次,開罵:「下個月再看到這個數字,給我試試看。」
威權的陰影揮之不去,台灣人民受夠了威權指令,掀起一波波社會運動;於今當柯市長大家長似的語錄,卻能博得不少網民的喝采,謂之神勇魄力。此話若出自其他人口中,早就被批判得體無完膚。若是我喜歡與支持的對象,就是魅力難擋的偶像;若是令他討厭與排斥的乙方,就是威權霸道的代言。可見在社會上存在著雙重標準,所謂公理正義會因人轉彎。
當年輕人對年輕人說:「不要惹我生氣」,或威脅著說:「再這樣,給我試試看」,透露對方的不滿,蘊涵暴怒之氣即將暴發,稍有不慎,猶是一再機車,可能激起一陣白目的喊衝打殺。
當你情我願的雙方,有人說:「不要惹我生氣」,或威脅著說:「再這樣,給我試試看」時,或許打情罵俏增添氣氛,若是一再重複,注定這一段情緣已經再見!
當兄弟姊妹間說:「不要惹我生氣」,或「給我試試看」時,通常一陣手足之情,然而若是開罵指斥,就會種下手足恩怨情仇的未來。
當家長對孩子訓斥:「不要惹我生氣」,或威脅著說:「再這樣,給我試試看」,其背後的意涵,就是禁止孩子的動作,阻絕與孩子的溝通管道,打消了孩子的潛意識,讓許多青少年創造潛能因而被埋沒。而這樣的身教,可是一代傳一代呀!
當學校老師訓斥學生說:「不要惹我生氣」,或「給我試試看」,傳達著老師的不滿與不耐,間接樹立起威權旗幟,讓有些學生心靈上受挫而與老師存在距離。惹惱了家長,說不定告到底;若是中學生或大學生,搞不好激起盛怒,輕則消極拒學形同教室裡的陌生人,重則拂袖而去,甚至開罵動手。此事若經某些社會團體,還可能惹來一頓「人本情懷似」的興師問罪。
當行政首長訓示說:「不要惹我生氣」,或「給我試試看」,傳達著首長既要面子,又要裡子的霸道。基於行政倫理,僚屬通常敢怒不敢言,內心卻深藏著對長官的不滿,舊時代少不了一番「厚黑學」,新時代則是臉書見,或是走著瞧,等待下一次選舉再選邊靠。
若是行政人員或警察人員對百姓說:「不要惹我生氣」,或「給我試試看」,當下或許會曲意配合,內心卻憤憤不平。多半在街談巷議間傳達對政府的不滿,有些還會上網留言,或是1999打到手軟。
當我們說出「不要惹我生氣」,或「給我試試看」時,若是對事不對人,溫婉的語氣,或出手相助,解決問題,可以化解或消融激動之心,間接促使對方進步。若是對人不對事,則已經宣示雙方關係已屆冰點,透露「明日走人」的警告。
「良言一句三春暖,惡語傷人六月寒」,警示我們說話的藝術,需要終身學習。這就好比許多習而不察的思維,諸如家庭教育與親職教育、性別教育與人權教育、宗族再教育、社區再教育、樂齡再教育一樣,總認為不必教育自然知曉,或這些不必學,自然會操作,只要對方「不要惹我生氣」,就不用「再試試看」;只要不是仇敵,就是樂意接納;若不是我方陣營,就變成質疑背棄公理正義何在,慘遭唾棄羞辱。
社會存在雙重標準,可是根深柢固,難以撼動?「不要惹我生氣」的背後,不會只有一層意思,如何解讀,卻是操之在人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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