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誠意化冥頑 和衷共濟織網絡
就像「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一樣,每個世代都會出現不同型態的青少年問題,都會困擾當代家庭與社會。吳秀琪以「輔導員的喃喃自語-少年輔導工作之省思」(2022/04/05金門日報言論廣場),反映貼身輔導的體驗與感觸。筆者曾任教於金寧中小學,從事校園輔導工作與特殊教育27年,期間獲聘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榮譽觀護人13年,追隨翁正義、周建南兩位先生學習,協助感化陷於迷途的青少年朋友;有10年之久受聘為福建更生保護會輔導員,深入金門監獄輔導即將重返社會的更生朋友。在輔導路上,周旋於中輟、璞玉、朝陽、高風險、弱勢、認輔個案等,與子傾聽、交心、同理、伴行、轉銜(介),成長鼓舞,挫折委屈,甘甜苦澀。因此吳小姐的體驗,感同身受。輔導員的身影,映現在《吾愛吾師》(1967)感化一群壞學生的中學教師薛尼鮑迪身上,從不被諒解到最終贏得尊敬;《魯冰花》(1989)年輕的郭雲天老師,在倍受壓抑下發掘、拯救了古阿明的繪畫天份,但遲來的獲獎已難於彌補天才少年的死,留下「魯冰花謝了還會再開,但是天才殞落就很難再誕生」的惋惜。民國60年代的台灣社會,人心浮動,省籍糾結,無力陰暗,少年失控殺人而演出《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1991),叛逆的《青少年哪吒》(1992),陷入同性戀情慾,浮萍般的青春掙扎;《灌籃高手》(1993)因籃球而激出勵志少年,然而漫畫家井上雄彥卻用「青春本來就是不完美的吧」來設定結局;《猜火車》(1996)墮落少年在吸食海洛因的漩渦裡浮沉;《孩子,回家吧!》(2017)敘述網癮少年從頹廢、墮落到信神後才戒掉走向新生的轉變歷程。有心重生,但即便離開有形的牢籠,少年依然深鎖在過往邪惡所造成的《心靈鐵窗》(2007)裡;血性方剛容易激怒而衝動,對於來自失親或失能家庭的少年,《刺蝟男孩》(2013),從觸法到自省,「刺蝟天性膽小易怒,也容易緊張,當牠縮成一顆長刺的球,你打算怎麼跟牠做互動呢?」警愓我們該如何學會安撫、觸摸,甚至擁抱「刺蝟」?時間、情境、生活歷練、機遇或轉捩點,或許才能證明輔導成效。如同《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2012),「少年須透過理性與感性的挑戰試煉,才能成為完整的人」。
時勢推移,境況迅速變異,人群社會諸多生活常規,傳統理念與價值觀,隨之動盪,瀕臨瓦解;人們在此激烈衝突下尷尬應對,左支右絀,更有些力不從心。對青少年輔導與處遇,亦因之隨波盪漾。公權力對此只能從行政與法規來保障與制約。最重大變異有五:一是與國際《兒童權利公約》接軌,誕生了《兒童福利法》與《少年福利法》,「兒童權利公約的通過不僅是一項新國際標準與一部大憲章,也是兒童權利從目的宣言轉向具有實際約束力的立法條文」(葉肅科,2002),重視兒少受教權、健康權,是具有強制性的國際公法規範。二是制訂《少年事件處理法》(2019),教育部之「教訓輔三合一輔導新體制實驗方案」(1999),建置三級預防之網絡化,如此減除受處遇青少年標籤化,管訓改為保護,邁向「先行政、教育、輔導後法律」重要里程碑。三是整合《兒童福利法》與《少年福利法》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021),在縣市政府設置「少年輔導委員會」、「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與權益保障委員會」、「青少年暨兒童關懷協會」、「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作為行政上的權責機構,同時鼓勵民間法人成立維護兒少基本權益的法治化機構,推動跨部門整合機制,強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分工。四是「玫瑰少年」葉永鋕(2000)悲慘際遇,彭婉如命案,婦女新知基金會衝撞性別刻版印象,「小燈泡事件」,因而催生《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訂定與續修(2004;2018),首度納入同志婚姻。《家庭教育法》(2019),明訂各縣市設「家庭教育中心」,推動「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資源管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情緒教育、人口教育」。五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9)將毒品區分四級,防制青少年涉及五花八門毒品或藥物濫用,已讓輔導員或觀護人頭昏眼花,倘若支持施用毒品除罪化者,視為濫用「藥物」的「病人」,應給予的是治療而不是處罰,一旦立法成功,將導致未來輔導工程更形艱鉅。
由以上觀之,當我們面對受關懷與輔導的青少年時,已不再是單純好奇心作祟,貧乏不滿足,或家庭失功能,教育失敗而觸法,其背後突顯更為複雜化的政治歧異、經濟掠奪、社會病態,困窘家庭生機,衝撞教育與輔導成效,拖累社會文明進展。古時候以「浪蕩子」、「紈絝子弟」,近代有「流氓、太保太妹」、「混幫派」,廣泛而籠統稱呼個案;隨著時代環境變異,就法源、法治手段--《少年事件處理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原則》,有所謂「偏差少年」、「虞犯少年」、「曝險少年」、「車手少年」、「幫派分子」、「煙毒或藥物濫用少年」、「人口販運、綁架勒索、失蹤兒」;就教育策略、社會福利、民間關懷與救濟--「高風險高關懷個案」,包括「憂鬱症、躁鬱症及自我傷害」、「網癮」、「性侵害」、「受虐家暴」、「霸凌」、「目睹暴力兒童」、「非婚生子之當事兒」、「棄兒」、「中輟生」、「離家逃學兒」等,可窺知受輔導或處置個案背景錯縱複雜,非只是受法治手段矯正轉介個案,投入教育輔導,或提供社會安全網絡就可安然無事,有時其背後更多謎團難解,網絡上各處置與輔導機制若未能互通有無、分享會診、整合聯貫,或各行其事,固執一方,往往釀成破口,導致所有防制策略失效。由於青少年在學習階段,學校教育端推出《友善校園總體營造》,從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和諧關係、人權教育-尊重人權、性別平等--多元平等、生命教育--關懷生命等四個向度推展,其中包括對中輟生輔導、禁止體罰、霸凌、異國聯姻之新住民子女教育等,作為初級預防宣導,輔以個案《認輔制度與輔導網絡運作》,訓輔工作透過軍訓處推動春暉專案--紫錐花運動(防制菸、酒、毒、檳榔及愛滋),更上者推動《高中職社區化方案》。然而在法治端、社會端或家庭教育端,未納入學校教育環節,其處置或輔導就失了核心靈魂;或學校教育端忽略與法治端、社會端或家庭教育端之協同連結,則減損教養管道與外塑力道。
為避免標籤化與過早的法律干預,不論是申誡、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感化(含中途之家或少年輔育院),法治矯正是處置曝險少年的最後手段。對血氣方剛的青少年,玩世不恭與違法亂紀是一線之隔。社團法人臺灣自立少年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劭宇曾表示,「法律面前,是非對錯僅存二分法:無罪、有罪」,然而,我們深知人的內心和生活處境,遠比二分法更為複雜。這個世界很小,如同這群少年曾感受到的愛,很小、很少……人的互動是十分微妙的,永遠不會存在一種最佳模式可以被無限複製;而是隨著時間的流動,在互動中不斷地調整、學習」(2017)。當我們鼓勵與國際接軌,推動國際教育,在生活中已經不知不覺多元化與國際化,青少年次文化也吸納了不少國際元素,例如毒品濫用、詐騙手法或性霸凌。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曝險少年的衝撞法治秩序,背後有更多是承受世界不良文化汙染。國立臺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曾以《破碎的安全網、不合謀的政策--用毒兒少為何一再脫落?》(2017),提醒「每兩年一次的反毒政策宣示,除了彰顯新的行銷名詞外,並未見針對過去反毒政策落實情形的檢討,也缺乏毒品防治專責機構進行跨部會整合的反毒合作策略,遑論從兒少權益出發的前瞻性策略更是匱乏」。事實上,不只用毒兒少如此,有關輔導與處置曝險少年的各種策略、措施與手段,都發現「不合謀的政策」始終搞不定,社會永遠有補不完、破碎的又不安全的網。此外,根據全國自殺防治中心2020年9月6日公布的相關統計資料顯示,在青少年十大死因中,「自殺持續6年呈現升高趨勢,目前占第二位,僅次於意外,自殺通報個案也以15至24歲的22.6%占比最多」。身體不健康,容易看出來,但心理生病了,「感情因素」、「家庭成員問題」、「憂鬱傾向或病症」,因人際情感問題而陷入憂鬱、精神異常,也是青少年值得關注的議題,較之於外顯性曝險少年之輔導更為棘手。
青少年問題「醞釀於家庭、顯現於學校、惡化於社會」。與青少年互動密切的社會環境丕變,籠罩冷漠,缺乏信任感、穩定的情緒與安全感;從前相信「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家庭不會傷人」,現代卻因家變家暴、家庭失功能,發現「天下有不是的父母」,家庭不但會傷人,而且傷得更重;青少年在發展階段欠缺學習動機、興趣低落,疏離學校系統,對個人和社會造成不利影響。當身陷此種結構性受害,少數青少年透過逃家、逃學和逃脫社會等離經叛道手段,來凸顯「社會性謬誤的殊異人生」。雖說犯錯是青少年最大的權利,但有些犯了就無法回頭。所有在輔導線上的夥伴,不論服務於何種單位機構,都是圍繞在青少年風暴圈裡的某個環節,在某個階段的介入點。如果自居於本位主義,或不相聞問,各執一方,單獨解決表面問題,而忽略背後與內隱成因,必然招致失敗。換言之,輔導網絡必須連結,相互共融,和衷共濟,構成一個強調人權、健康、發展、及執法的均衡網絡,扶持青少年正向成長。期盼透過大家的努力,所有教育輔導的終極目標;為青少年打造感到安心的信任感及情緒穩定的氣氛與環境,許以自由表達的空間;發展過程鼓勵主動參與,服務所生活的社區;「回歸到家庭維護、家庭補充、家庭重整及其家庭替代之各項家庭處遇的改造工程」,找回溫暖的家庭功能;從正式或非正式的場域中得到學習機會與正向成長。你我都可能是某個青少年的重要他人,能及早或及時協助青少年找到其人生的轉捩點,且讓我們從關心身邊的人做起吧!更有必要促其自我領悟而昇華為自尊自重,擴散為個體能量,滿足其自我成就感及完成自我實現。真愛誠意化冥頑,和衷共濟織安全網絡,讓生命影響生命,就是輔導路上最美好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