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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害人害己

發布日期:
作者: 盛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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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曾接到一通自稱健保機構的來電,說內人健保費欠繳,須當日立即轉帳支付欠款,否則健保卡將被停用。在那個年代,詐騙案例不似現在頻繁,政府宣導的也不夠,我聽是政府機關,一時慌了,就立即跑到提款機前準備匯款。才剛把提款卡插入插孔裡,卻不經意的瞥見了機台旁貼的張警示牌,上署「小心電話詐騙」。
我猛然回過神,隱約想起電視裡好像提過此類的案件,於是趕緊抽出提款卡,並把手機關機,才消弭了可能的遺憾。
其後,我也不時接到一些恐嚇詐騙、消費卡詐騙、解除分期詐騙、參與洗錢詐騙,但因為心裡早已有了底,對我而言就不再造成困擾。
在我長期接到這些詐騙電話經驗中,發現有些新手的口條相當差勁,講的拗口又常緊張的結結巴巴,我還促狹的在旁頻頻糾正他。至於有些老手,除了對法條嫻熟外,臨場反應也頗機伶,我總想,要是他們能走上正途,必能有番作為。
然而,這些詐騙者的詐騙對象,沒有年齡層之分,亦沒有窮富之別,純粹是靠詐騙者亂槍打鳥。如果是因貪財而被詐騙,我們可以說他咎由自取;如果是因貪色而被色情業者剝皮,那也是罪有應得。但有些被騙的對象,只因從來不曾犯過罪,惹上官司,僅因相信真如詐騙者所言的,牽扯到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不得不聽任其擺布,那就實在太無辜了。
年輕人被騙了錢財,未來還可以把錢賺回來,但那些可憐的老人家,畢生的積蓄包含棺材本,一旦被騙光了,如子女又不諒解,餘生恐怕就得悽慘的度過了。
難道這些詐騙者就永遠能逍遙法外,永遠不會被法律制裁嗎?我想,會涉入詐騙行業者,多半都抱持著僥倖的心態,以為自己是始終幸運的那一個。但甜頭嚐多了,人的慾望就會變大,絕對不甘急流勇退,長久下來,夜路走多了終會遇到鬼。
我有個小時候很親密的親人,年齡多我一歲,論輩份我要叫他表叔。以前,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人很仗義,我一直認為將來他一定是個做生意的料。進入社會後,他認識了個千金女,憑靠女方深厚的家世背景,助他成立了間小公司。初期,公司經營的不錯,也賺了些錢,但因為人海派,幫人作保,最後搞得公司垮了,婚也離了。
為了生活,他從事過多種行業,但自己沒學歷、沒專業,讓他日子過得很鬱悶。有回聽信損友的話,跟著到中國從事詐騙工作,或許當時他只想多賺點錢,好能在親朋好友面前扳回些面子。
無奈事與願違,雖過了幾年僥倖的日子,卻還是沒能逃過執法者的追捕。人盡皆知,中國法律對犯罪者判刑極重,無論首從,都是從好幾年的有期徒刑起跳。他被判了七年,而且是在受刑環境極惡劣的中國監獄裡坐牢。可憐我那已八十高齡的姨婆,為了能讓他在監獄裡過的好些,不時的託人寄錢到對岸。但實際上,這些錢最後到他的手裡能有多少,大家心裡都沒有數。
然而就在他出獄的前一年,我的姨婆病逝了,臨死前還一直掛念著他,遺憾未能再見到一面。出獄後的他,都已將近六十歲了,身體早在監獄裡被折磨到不行,整個人身形消瘦,宛如一具枯槁的遊魂。他找不到工作,後來也無心再找,只是親哥不理他,兩個姐姐可憐他,斷斷續續的給他支助,才勉強讓他過上日子。我打過電話關心他,大概是自慚形穢,他故意對我表現的很冷淡,怕被我當成笑話,才產生此種的防衛心態吧!
莫以為詐騙的受害者只有被騙者,其實對詐騙者本身的傷害也很大。年輕人之所以成為詐騙者,無非是想一步登天,快速地掠奪他人的財富。而有些中老年人成為詐騙的幫兇,很多也是面臨中年失業,家庭負擔沉重,想靠詐騙所得解決生活上的壓力。只是一旦詐騙行為被查獲,除了得償還受騙者金錢外,還得面臨刑責上的懲罰,也會讓自己留下人生汙點,更讓愛你的親人蒙羞。
最後,也寄望執法機關對詐騙犯者,能實際給予嚴厲的懲罰和有效的教化。根據報紙報導:各地檢署每年新收詐騙案件超過十萬件,但只有百分之十的人須入獄服刑。矯正署並規劃將把「是否繳納犯罪所得」以及「是否和被害人和解」,列為假釋要件之一。
然而明眼人都知道,政府人力有限,加上詐騙犯眾多,公務機關往往為了便宜行事,不可能真的一一審查所有案件的後續發展。就因為長期以來對詐騙案判決太輕,空有提高刑責倡議,卻不強力實行,實難對犯罪者產生警示的效果。
是故真正提高刑責,令情節嚴重者取消假釋條件,並將賠償金額,無論是繳交國庫或賠償受害者,均定為高於詐騙所得,我想必會對欲從事詐騙者產生嚇阻作用。正所謂唯有落實「嚴刑峻法」,方能減少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給予老百姓安居樂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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