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馬路應廣設預告紅燈和人行道
彰化伸港鄉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造成三位小學生受傷,經常跟隨兩大媽祖徒步遶境的筆者,心有戚戚焉!
根據熱心人士觀察,肇事路口的斑馬線居然是斜的,並非內縮盡量讓斑馬線的長度減到最短,讓行人減少通過時間。其實這也沒什麼稀奇!偏鄉的道路設計常令我錯愕。之前在中部徒步遶境時,常遇到走著走著斑馬線就失蹤,跟你躲貓貓;或者被一些奇怪的障礙物擋住,例如樹木、石頭……找斑馬線如尋寶。
不過,最可怕的還是:離開台北市,其他縣市的駕駛可沒在跟你客氣。
台北市因繁華,抵達目的地有多條路線和交通工具可選擇;而偏鄉的孩子,回家若錯過公車或者無人接送,就只能自己走上危險的歸途。他們路線的選擇不多,不像城市小孩有很多巷道可選擇,往往只有穿過市區的一條省道,和寬闊、筆直、車多、又快速的外環道,兩條路線而已。
繞境時,筆者常常走在這種危險的外環道,還得常常穿越遼闊的馬路。
中南部很多馬路的設計往往以駕駛為主,對行人毫不關心,無論寬或窄,除了機車道和汽車道之外,完全沒有行人專用道,行人只能被迫與汽、機車同行。斑馬線的設計,更是光怪陸離,隨畫設者天馬行空,感覺很不專業!因而彰化伸港鄉才會出現「最遙遠的斑馬線」。
我們一群成人遶境信徒過馬路時都險象環生,所以大都結伴通過,更何況老弱婦孺。筆者認為,在這種容易超速和視覺容易鈍化的筆直大馬路上,應廣設預告紅燈,也就是雙號誌,一個十字路口有兩個紅綠燈,加倍同步來保護行人,也可提醒駕駛。
另外,應在容易肇事的路段設置超速照相(最好設在紅綠燈前)、和闖紅燈照相,最好有閃光燈功能,這種光有非常強烈的提醒作用,不同於科技執法的不知不覺,無法當下警示。任何交通違規,應同樣在遠方,用放大招牌,提前預告駕駛減速,那些不專心的駕駛,應該不會和錢過不去;最後,就是斑馬線的設計,是否能更貼近行人需求。
住在北部的我,真覺得偏鄉那些落落長的斑馬線,真是比走鋼索還危險,真的很需要庇護島。
彰化這一車禍,證明行人地獄革命離成功還很遙遠,官員仍須多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