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助
隨著房價不斷攀升,買房子對許多人來說是個沉重的負擔,租屋便成了一項選擇。以目前來看,台灣的租屋人口估計突破300萬人,政府為了實現一部分的居住正義,便祭出租屋補助政策,來減少租屋者的租金負擔。承租人無須取得房東同意,便可自行申請補助,審核後若符合資格,款項便會匯入承租人戶頭。
然而,這項政策雖是政府美意,有些人卻認為「看得到但吃不到」。首先,許多房東會在出租前告知租客不能申請租屋補助,若租客私下申請被房東發現後,面臨的可能是約到不續租,或是簽新合約時租金被大幅拉升,房東將成本轉嫁給租客。
或許有人認為不滿意房東或是租金,合約到期時搬家就好,但搬家對有小孩的家庭,或在租屋相對競爭的區域,找新的住處麻煩又不容易。例如一些科技園區周遭的租屋市場便相對競爭,有些房東甚至會參考房客名片上的職務,來決定是否將房子租給該房客。因此,許多房客利弊考量後仍會妥協,不申請租屋補助。此外,房東將租屋報稅增加的成本轉嫁到租金上,也可能造成區域租金行情上揚,整體來看未必有利於房客。
為了吸引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政府也讓房東在相關稅賦上有減免,實際效果卻有限。若屋主規劃未來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子,那麼被視為自用與出租的資本利得稅差距甚大。以總價在中高價位的房子來看,稅額可能差距達數十萬。綜合評估後,不讓租客申請補助更符合房東利益。當然屋主也考慮到房客在未經同意下申請補助,被發現出租事實後影響到未來出售的利潤,最保險的方式便是將房子挪為自用不出租。那麼影響就是市場上的租屋供給變少,租到好房子變得更困難。
筆者認為租屋補助的相關配套措施仍有待改善,同時可能造成房東與房客的對立。除此之外,新聞媒體上常見到惡房東的案例,實際上惡房客也不少,房東面對惡房客時的反制手法也有限,對於不繳租金也無法勸離的房客,走法律途徑曠日廢時,中間損失更是求償無門,用斷水電等方式也有觸犯強制罪的疑慮,有時房東反而成為弱勢的一方。
如何達到居住正義是難解的問題。若要增加房東願意出租的誘因,除了保障租客外,也需擬定保障房東的法律。長期持有房產的房東權益若能被嚴格的法律保障,自然能增加將房子出租的意願。另外則是提高社宅供給量來影響租屋市場,才是有效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