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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之道:與陌生人採拒絕或不

發布日期:
作者: 吳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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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詐騙殘酷行徑日益猖獗,作案手段不斷推陳出新,已造成社會上善良百姓受到其詐騙話術而導致不少財物損失,人人似束手無策且聞詐色變,不論電視、報紙、雜誌等新聞報導,儼然成治安上一大隱憂,造成人心惶惶。令無辜受害者深惡痛絕而聲淚俱下控訴鉅額損失;反之,詐者利之所趨,縱使有關當局為阻詐卯足全力鍥而不捨查獲,自當繩之以法得到該有的懲罰,畢竟加害者遭受判刑,其詐欺刑度不高,難謂與比例原則相當,誠使騙徒前仆後繼鋌而走險。詐者憑藉各通訊諸如電話、簡訊、社群網路及LINE等形式為斂財之媒介。職是之故,檢警機關賡續揭示不可勝數防詐之道,如注意「個資不外洩、不依指示操作ATM、假冒投資名人誘騙投資、冒充政府機關官員、假愛情交友、網購詐騙、中老年人戒除貪念、騙兒子被綁架、賣帳戶或幫詐者領錢、詐高利投資、假中獎通知、求職陷阱…」等。
綜觀訊息來源不外乎有三種身分,家人與親朋好友、公私業務者及陌生人。家人與親朋好友:至親好友憑藉通訊工具為媒介,係屬情感交流且人際間必要互動與溝通管道,無詐騙之虞自然不在話下,(假借親朋好友名義行騙除外) ;公私業務者:訊息來源,係與本身職業有關工作人員,洽談業務或閒話家常,至理所當然,惟於上班時間發出其他訊息,受訊者仍要冷靜又運用智慧嚴加過濾接受與否,否則非上班時間傳遞訊息,該以拒絕,(但時下些許意見調查,尚在夜間或假日進行) ;陌生人:不假思索斷然拒絕。
歹徒犯罪手法日新月異,若一時疏於查證,隨即受騙上當,危及財產甚鉅,另防詐知識不可少,多方查證保荷包,確認、確認、再確認,多利用「165」反詐專線查詢。依鄙人一己之拙見,倒不如一針見血秉持明確果斷,斬釘截鐵對詐騙者說「拜拜(ByeBye)」,與陌生人或來路不明者採取不接電話、不收訊息、不與接觸、不給資料、不聽投資、不信廣告、不點連結、不怕威脅、不理暴力、不接邀請及不聽匯款等。
綜上所述,如何防詐騙?筆者提供簡要口訣:「拒絕、拒絕、再拒絕」,抑或「不、不、再不」為上上之策。首先可透過政府與企業跨領域通力合作,攔阻詐騙發生,遏止詐騙集團囂張氣焰。次者願舉國上下,拒騙者於千里之外,冀其無利可圖,詐者人人失業,期臻消弭令人痛恨的詐騙為鵠的,且將詐騙者與集團,個個繩之以法,到頭來詐騙案趨近於零,則國家幸甚!社會幸甚!(稿費捐金門縣大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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