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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現歷史:金門縣新建監所碑記的意義

發布日期:
作者: 楊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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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因擔任金門鎮總兵署解說員的職務,常有機會進入後花園的庫房。庫房內存放著《金門縣新建監所碑記》、《金門縣建築監所捐款題名》兩塊碑記,它們靜靜地躺在黑暗中,不知已歷經多少寒暑。直到2022年4月,新冠疫情稍緩,縣政府為應對異地辦公需求,開始清理總兵署的部分空間。管理單位趁此機會整理後花園庫房中的倉庫,將這兩塊塵封已久的碑記外移而重見天日,昔日風采得以再現。然而,根據管理機關的認定,這些碑石並不屬於總兵署的文物,因此被移至金門民俗歷史博物館(金門文化園區)倉庫置放。
令人遺憾的是,2022年金門文化局進行的「金門縣50年以上碑碣普查」建檔中,這塊《金門縣新建監所碑記》並未被記錄在案。這般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文物,竟再次被遺忘在時光的角落,靜靜沉睡,等待下一個機緣甦醒。有感於此,我開始爬梳相關文獻,試圖釐清這塊碑記的歷史脈絡,希望能重現金門建縣過程中的艱辛歷程,為這段重要的歷史留下一頁見證。
民國二年(1913),南路觀察使高莊凱敦促省軍政府在金門設立簡縣,然而民政長劉次源批示暫緩辦理,僅派一名科員至金門視事,此舉引發金門島民的強烈不滿。為爭取設縣,金門華僑前仆後繼,持續不懈地為此奔走請命。直至民國四年(1915),旅居新加坡的華僑黃安基、陳芳歲等一百二十三人聯名呈請福建省政府,懇請准予金門設縣。福建巡按使許世英隨即轉呈北洋政府內務部,最終獲得批准,同意金門自思明縣劃出,設立金門縣。
「縣」作為地方行政的基礎層級,其設立通常需符合一定的土地面積、人口及經濟規模等條件。然而,金門本島在這些方面均未達建縣標準。在華僑有力人士的積極推動下,以「為金門地方、閩南重鎮,懇設簡縣,保衛閭閻事」為由,北洋政府最終同意金門設縣。千年以來,金門一直隸屬於同安縣的行政轄區,清乾隆四十年(1775)曾一度劃歸馬巷廳管轄,至民國元年(1912)又歸屬思明縣(後升格為思明府,旋又廢府改縣)。長期以來,金門僅為某縣下轄的鄉、里、都圖保等最小行政層級。直至民國四年(1915),金門終於在行政層級上躍升為縣,從此不再是其他縣的附屬,也不再被視為邊陲之地,而是以金門為主體的獨立行政單位,開啟了新的歷史篇章。
《金門縣志》(1992年版)〈政事志〉記載,福建巡按使許世英呈大總統文:「金門昔設縣丞,後改分駐科員,原有衙署損壞不堪,現就後浦地方裁缺副將遺署,略為修整,作為縣署。旁屋設立法庭,以便審判,以上數端,既為設治應行並舉之端,實亦金門切實必要之舉。案經先行督飭該分發知事妥慎規劃,次第設施,尚屬有條不紊。惟該地接近臺澎,形勢扼要,事務亦較繁雜。擬請允准定為二等縣缺,按照福建省現定二等縣缺經費開支,核其就地收入,尚屬敷用。」民國四年四月九日奉批令:「准如所議辦理,即由各該部轉行該省巡按使遵照。」
《金門縣新建監所碑記》內容如下:
「金門自前清改廳為丞,事稍重大者,悉控訴審於廳縣,故其時無監獄可言。洎民國制度更新,建設改良,前省長許公,知金門為海疆要地,關係國防,適士民稟請設治,於是俯順輿情,轉陳政府,奉准置縣。三年九月,余奉命籌辦設治,四閱月而規模畢張,縣治成立,夫有縣即有獄,古之制也,今用之以代徒刑,既為司法之尾閭,誠有建置之必要。方今改良監獄,注重人道,而丞署舊有之看守所,湫隘穢濁,囚其中者,異常慘苦,則建設新獄,尤難稍緩,祇以手續繁多,文報往復費時一稔有奇。迨計劃既定,鳩工庀材,就署之西偏,闢地營造,以五年十二月竣乃工,按內部區為兩楹,左右各九堵;一監獄,一看守所,前輔兩室,管獄員丁駐焉。是役也,建築費計洋三千六百元,購置及勒石費計洋四百六十元,除許公撥公帑銀元一千元外,餘悉出自募捐,另列以碑。許紳贊虞、林紳乃斌、傅紳錫琪與有力焉;而林紳致賢,則獨任督造之勞。若人民急公好義,樂於輸將,毋亦余之以誠相感召乎。茲以監所落成而喜,設治所有事告完全矣,因記其事實,以壽貞珉云爾。中華民國六年七月之告知金門縣事,應山左樹燮撰并題」
左知事奉命籌備設立金門縣,經過四個月的努力,整體規模已經完備,縣治正式成立。但自古以來,有縣就必要有監獄,這是古代的體制;遂將舊協鎮署衙西側隙地(約今之總兵署旁軍人之友社金門招待所)修葺為縣公署,並依《縣制》規範著手規劃興建監獄。自民國四年起興築監獄,按照內部區域的劃分,為兩側的楹柱結構,左右兩邊各有九堵牆;其一側是監獄,另一側是看守所,前方還有兩間輔助的房間,管理監獄的員警和職員駐紮在這裡。工程至五年十二月竣工。此項建設耗資總計洋銀三千六百元,其中含購置立碑費用洋銀四百六十元,除許世英省長撥付省庫公帑一千元外,餘款悉由地方仕紳募捐籌措。
此碑尤見許贊虞、林乃斌、傅錫琪等邑紳慷慨解囊,林致賢更親任督造要職,足見其對地方建設之熱忱。考諸金門公共建設史,此等士紳於清末之時早有義舉:光緒三十二年(1906)季夏,許、林諸公即倡議重修後浦同安渡頭,集資整修石砌共濟橋,並以工程結餘增建路亭,額題「共濟亭」,便利行旅,澤被鄉里。及至民國七年(1918),傅錫琪復募捐一千兩百元,整修損壞之共濟橋,其紀事碑碣現存文化局旁碑林中,與民國初年縣公署及監獄建設等諸多事蹟,共同見證了這些邑紳對金門發展的無私奉獻。他們不僅以財力支持,更以實際行動參與建設,其精神與貢獻,至今仍為後人所感念,堪為金門近代發展史上的重要人物,其貢獻卓著。
民國初年,軍閥割據,政局動盪,國家尚未統一,局勢混沌未明,兵荒馬亂。金門縣治初設之時,正值縣長更迭頻繁、盜匪橫行、民不聊生之際,縣治在艱難中求生,猶如風中殘燭。此碑刻劃著歲月的印記,見證了金門縣治的歷史變遷。百年已過,石碑依舊屹立,默默訴說著那段艱辛的歲月。
《金門縣新建監所碑記》與《金門縣建築監所捐款題名》不僅見證了金門設縣的艱辛歷程,更是建構金門地方行政發展的重要史料,同時亦彰顯華僑心繫桑梓、回饋鄉土的無私精神。世界各國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皆傾向於就地保護與展示,金門既以文化立縣,對於古蹟的維護與歷史記憶的傳承,更應不遺餘力。
筆者建議,應將此碑記回歸金門鎮總兵署的歷史脈絡,並於總兵署展覽館內規劃「金門建縣百年榮耀」專區,以實物展示、圖文解說、數位多媒體等方式,完整呈現金門設縣的歷史背景與發展脈絡。例如,可透過互動式數位觸控螢幕,讓觀眾檢視碑文細節,並附上碑記釋文與歷史解析;此外,也可搭配當時金門縣治的建築復原模型,幫助參觀者視覺化理解金門初設縣治的縣公署衙與監所設置規模的景象。透過展覽,讓世界看見金門,認識金門璀璨的文化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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