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的金錢糾紛
一、賠你兩倍
某國中下課時間,芷妍看到子衡桌上有一瓶罐裝飲料,而子衡正往這走過來,一向活潑好動的芷妍便拿起飲料罐大聲喊著:「子衡!接著!」說著便將飲料罐往子衡扔過去。
但是子衡並沒有接到,飲料罐「啪」一聲摔壞,果汁濺了一地,芷妍只好拿了拖把來善後,子衡生氣地叫道:「妳要賠我!一罐二十元!」芷妍沒好氣地說:「賠就賠!賠你兩倍也沒關係!」子衡緊抓著這句話說:「妳說的喔!明天妳要賠我四十元!」芷妍卻又說:「欸!哪有這樣的!」這兩位心智尚屬幼稚的國中生,整天便不時為此口角。
第二天,子衡要芷妍賠他四十元,但芷妍別說四十元了,連原價的二十元都不願償還,子衡便將此事告知導師。導師將子衡和芷妍叫到跟前,問明了來龍去脈,說明芷妍應該償還子衡二十元。芷妍竟強辯道:「這又不是我的錯!是他自己沒接好啊!」導師耐心地說明:無論什麼原因、是故意還是不小心,把人家的東西弄懷了,就應該賠償,不過不需要償還兩倍。這時子衡又碎唸了起來:「她自己說要賠兩倍的,要守信用!」導師無奈地說:「東西只有二十元,就只要賠二十元。芷妍,妳自己還不會賺錢,不要隨口就說要賠兩倍,引起誤會和糾紛。妳今天有帶二十元可以還子衡嗎?」芷妍竟氣沖沖地賴帳道:「我媽媽都把錢存到我悠遊卡裡,我身上都沒現金啊!」導師見芷妍態度不佳,不想再引起無謂的衝突,便平靜地說:「那我再跟你們的媽媽聯絡。」
導師傳Line告知芷妍媽媽和子衡媽媽事件的原委後,第二天芷妍就帶來二十元還給子衡了。導師心想:幸好雙方家長觀念正確,這事容易解決。只是芷妍和子衡雖經師長和父母說之以理,卻還並未真的心服口服。
社會上有些債務人平時膨風、實則存心賴帳;有些債權人貪得無厭、坐地起價,即使鬧上法院、經過法官裁決,也不見得有好的結果。希望芷妍和子衡年齡稍長後,能懂得父母師長為何如此處理這次的金錢糾紛,而不要變成那些引發債務糾紛的大人啊!
二、出錢和出力
承昀的學業成績不錯,但對於美術、家政、生活科技等需要手作的科目,卻興趣缺缺,常常擺爛不做,經常要老師三催四請,才勉強交出作業湊數。
某節家政課,老師宣布下週要做鬆餅,每組四人,組員間要分配好下週每個人要帶來的食材,從家裡帶來、請家長購買或學生自己在週末去購買皆可,組員間要平均分攤所需費用及工作。承昀最討厭這種麻煩事了,從頭到尾不參與討論,另三個組員素知承昀懶散、不負責又少根筋,若是請承昀攜帶若干食材,屆時極可能會沒帶或帶錯,例如有一次,家政課上食農教育,老師交代他們下次帶自製肥料的材料,對此花了一節課詳細說明、並指導學生上網查詢;到了下週,同學們帶來咖啡渣、蛋殼、香蕉皮等等,唯有承昀竟帶了一盒市售的化學肥料過來。
因此,另三個組員根本不敢交代承昀攜帶食材,但是這次作業要算的是團體分數,若讓承昀不出錢也不出力、就這樣坐享其成,實在心有不甘,於是便對承昀說:「你什麼都沒做,那要出買食材的錢。」承昀懶洋洋地說:「好啊!」後來,去採買的組員們總共大約花了兩百元,承昀向爸爸要錢時,爸爸雖略有微詞:「你們一組四人,一人兩百元,就八百元了,做個鬆餅要那麼多錢嗎?」但還是將錢給了承昀。
到了烹飪課那天,承昀這位少爺仍舊袖手旁觀、十指不沾陽春水,好在組員們想著他至少出了所有的錢,便不再勉強他,整個過程倒也平安無事。後來,家政老師說下週要做蛋塔,他們便決定外甥打燈籠--照舅(舊):由承昀出錢,另外三人出力。承昀還得意洋洋地說:「我可以跟我爸爸拿到更多錢!」
第二天,導師就接到承昀媽媽氣急敗壞的電話,說:「承昀說下週烹飪課要四百元,他們一組有四人,是每個人都出四百元?還是只有承昀要出所有人的錢?如果是同學硬逼他出所有的錢,那根本是勒索、霸凌!」由於導師並非家政老師,並不清楚詳情,只好說會再加以了解、給家長一個交代。導師找了那組四個學生問明狀況,原來做蛋塔的食材也只要兩百元,是承昀自己想從爸爸那兒再多坑些錢來花。導師對這些學生說:「事情不能這樣處理。一組買食材花了多少錢,應該除以四,由每個組員平均分攤。如果有某個組員偷懶不做事,你們應該報告家政老師,讓老師去催促,或扣他分數,不能要一位同學出那麼多錢。承昀,你上任何課,都應該做好份內的事,才能學到東西,不能只想花錢了事。」於是,依照兩週承昀都應該只要出五十元的算法,要另三位組員還了承昀其他的錢。
其後,導師將事情經過告知承昀媽媽,承昀媽媽在電話中還是跳針地說著「勒索」、「霸凌」,直到掛了電話過了三個多小時,大約是平靜些了,才傳Line給導師說:「承昀自己也有錯,不能只怪同學。」導師心想:就算長大出社會後,在某些情況下,以「出錢」代替「出力」或許可行,那也得是自己賺的錢,而非「慷他人之慨」,若是靠爸、靠媽、靠夫或靠妻而揮霍無度,看似風光,卻往往是失去了自我,留下了空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