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的意義
神,在人類的歷史上一直具有一定有的份量,不論是印度的佛教,西方的基督教,人類一直都深信,有一種神聖而不可褻瀆的力量在默默影響,甚至是決定自己的命運。
早在商代,中國人已有宗教信仰,求神問卜不說,甚至在每年祭典時,大肆屠宰豬羊,對「求神」簡直到瘋狂的地步!而在唐朝,玄奘到西方取經,佛教自此深植民心;在本土的道教,更充斥著多元文化的色彩;自古以來的民變事件多少和宗教有關,東漢時,張角以太平道在河北省起亂;台灣在日治時代,余清芳也以宗教的名義,聯合民眾抗日,由此可知,宗教對人的影響是相當大的!
但宗教到底對的或錯的呢?誰對誰錯?真的有「神」嗎?在古埃及,那兒的人相信尼羅河神和太陽神,認為「人死後還有來世」,這個想法,留下了不可取代的珍貴文物─木乃伊!但在印度,類似的想法─輪迴,卻鞏固了印度教的階級觀念!在基督教,耶穌認為「褻瀆聖靈永不赦免」,但在佛教,釋迦牟尼卻認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雖然人都相信「神」,但其間多少還是有差異,甚至是衝突。
對於宗教信仰,我認為是沒有對與錯,是與非,那是一種無法用科學解釋的領域,神蹟無法解釋,神蹟無法解釋,死後的世界無人知曉。雖然,「神」聽起來如此的不切實際,但我們心中仍有一部分願意相信『祂』的存在,或許是對於現實中的無奈的一種心靈寄託,祂有指引我們面向光的能力,讓我們暫時忘記生活中的不順利,但我們不能把一切都交給神明,生命是自己的,人生也是自己的,就算未來真的已經註定,但我們有選擇悠閒的散步或匆忙的走過的權利。宗教只是聚集相同信仰的地方,信仰只是一種精神上的依靠。
有宗教信仰,其實是一件好事,但不應該迷信。不管這世上到底有沒有神,那都不是重點,重要的是我們的心,一顆澄澈透明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