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我自己最好
模特兒畫上精緻妝容,穿著時尚服飾,他們的魅力,不是來自那亮麗的外形,而是源於那自信的步伐;老師翻開課本,手提粉筆,他們備受尊敬的不是教得多好,而是眼神裡透露著教學的熱忱;運動員換上戰服,提起球鞋,他們能夠超越自我,不是擁有高人一等的天賦,而是自發性的努力。
張曼娟在《青春》裡說:「走自己喜歡的生命道路就好,不用設限,迷惘也是正常的,最後一定能找到適合過日子的方法,這就是時間的禮物。」一個人的成敗,不設限於能力,而在於熱忱,以自己的興趣,找到一份適合的工作,也是一種成功。成功活成最好的自己。道路不拘泥於已被開發過的途徑,勇敢跨過一旁的圍欄,為自己開闢一條新的路徑。
岸見一朗與古賀史健《被討厭的勇氣》:「我們並非能力不足,只是缺乏『勇氣』而已。所有問題的關鍵就在『勇氣』。」跳脫束縛的框架,需要極大的勇氣,說來簡單,但真正能夠做到的,又有多少人?書中又提到:「所謂的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從小就學習著如何適應社會,直到我們學會了,便被教著做自己,走自己想走的路,但我們已經習慣了,習慣了他人在背後推著我走;習慣他人為我鋪路;習慣了迎合他人,坦白說,我做不到,做不到成為「自己」。
人總是在最無知、最天真的時候,展現最真實的自己。我曾經都是穿母親為我挑選的衣服,無論好看與否,因為,我不在意;我以前都是讓奶奶為我綁頭髮,無論漂亮與否,因為,我無所謂;我總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在家裡,我活得很快樂,直到我上了學,學校的同學總會互相攀比,即使沒有說出來,那藐視的眼神,也時不時的透露出來。正因為在意,我們開始學習打扮,改變談吐、隱藏自己,原本精緻的衣著,是為了自己開心,如今,卻成為了保護心靈的鎧甲。
我們身上有太多的「偶像包袱」,既無法捨去,而又增加更多,當我們無力承受負重,一直躲藏於心底那最真實的自己,也隨之破裂。適當的放下包袱,丟掉束縛,扯下面具,做我自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