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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學英語‧英語輕鬆學 網路人大集合

發布日期:
作者: 麋鹿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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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麋鹿兒從小沒有看過什麼叫做網路,那時候的電視有三台就不錯了,其實,說真的只有一台(華視),很難想像吧!直到長大之後有了第四台,電腦卻還是在286的狀態,網路是什麼?可以吃嗎?到了大學,開始有了網路,卻沒有手機這種東西,那個年代有B.B.CALL就很厲害了。想想人生有一大半都是沒有電子媒體的年代,聯繫要靠魚雁往返,寫張明信片都是浪漫;想念要靠排隊打電話,還要換上一大把零錢或者買一疊電話卡,能說上兩句都值得漫長的等待,沒想到現在手機跟網路都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件。有事mail馬上可以收,敲個Line就可以說話。甚至考量用餐場所的時候,除了價位跟美味,WIFI也成了必要條件。可以說網路與電子媒體改變了社會互動的模式。所以,我們今天就來聊聊網路上常常遇到的人吧!
還記得唸書的時候,我們用來區分人種的方式是膚色或者地域,現在則是用網路互動模式來區分人種。通常,網路人中,涵蓋面最廣泛的種類就是「鄉民」了。雖然中文叫做「鄉民」,但英文是netizen,這個字是由net (網路) 加上citizen (公民) 所組成的,用來泛指網路使用者,所以,你我皆鄉民啊!有些鄉民只是關注狀況而不發表言論,我們稱為「潛水者」(lurker),但一般鄉民給人的印象就是愛看熱鬧。如果只是路過看看熱鬧,或者是偶爾按個讚那倒是不打緊,最讓人頭痛的是出現一定要一起「逗熱鬧」的酸民、正義魔人之類的人。然後就會發現大家在下面鬧得沸沸揚揚的,接著事情就變得更複雜了。
一般而言,不管關不關自己的事情,如果是那種愛在網路上嘲諷他人或沒事酸上個一兩句;只是路過就隨便丟個評論引發戰爭的「酸民」,我們則稱之為troll。其實,這個字很有意思。troll這個字在英語的原意是「山怪」的意思,請想像一下山怪出現的場面,既臭又髒又不舒服對吧!誒,不是鬼怪喔!請刪除腦中孔劉的畫面,不一樣捏!
另外有一種「酸民」稱之為「黑特」,英文是hater。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字是討厭(hate)加上er(者)結尾所結合的,就是指討厭特定人、事、物的人。比如說,各種天后、天王、男神或女神都會有擁護者,但也會有一群討厭他們的人,這些人就是典型的「黑特」(hater)啦!套句話是這麼說的,「有人喜歡你,就一定有人討厭你。」雖然鐘鼎山林各有所好,不過面對卯起來討厭你的人,還真的有時候蠻沒力的。
網路上令人頭痛的人物,除了「酸民」跟「黑特」之外,還有一種大家都很怕的,就是所謂的「正義魔人」。這是一種把自己所認定的正義、道德或者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的人,而且往往程度都非常超過。也就是,不管得不得理,通常都不饒人的那一種人。這種人就叫做Social justice warrior,直白翻譯就是社會正義戰士(感覺上英文的意思還不太差),可以簡稱為 SJW。我想原意應該不是不好的,只是弄到最後太over,尤其是在網路上出一張嘴大肆撻伐別人,導致整個扭曲了,所以不只是戰士已經變魔人了。
而網路上集結起來,為某些信念、理想或者是支持某些人而努力的團體,稱為「網軍」,也就是cyber warrior。通常現在用來指特定團體或組織、陣營為了特定的目的或利益在網路籌組捍衛者,也暱稱為,「婉君」,(明明婉君表妹就是楚楚可憐柔柔弱弱的,來,會唱「婉君」跟我一唱…..),那網軍開打的「網路戰」,就是cyber war 或 cyber warfare。坦白說,網軍通常是以利益或經濟為考量,基本上並不大有核心思想,所以並不是討喜的族群。
講完了網路上的路人(netizen)、找麻煩的人(troll、hater或SJW)、被利用的人(cyber warrior),來講點還不賴的人好了。網路上有「凡人」或「煩人」,當然也有「神人」。這些偶像或明星級的人物,通常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社群網站的「意見領袖」,英文稱為opinion leader,這些人發表的貼文常為網站的追隨者所回應或者分享,可以吸引到很多的共鳴與支持。
另一種就是大家熟悉的「網紅」啦!我記得以前有一個笑話叫做「一個招牌打下來,砸到一群大學生」,現在應該隨便一個招牌掉下來就可以砸到一個網紅了吧!由於現在是「自媒體」(self-media或we-media)的時代。只要有才、敢秀、夠美或夠特別,都可以成為「網紅」。這些靠自身的才華或者引起的關注點而走紅網路的人,英文稱為internet celebrity,是由internet (網絡) 以及celebrity (名人或明星)所組成,也就是「網路名人」的意思,當然也可以用online celebrity或者web celebrity來形容。
如果有人突然間因為一支影片而一夕「爆紅」,那我們就可以說他是go viral。當然要爆紅不容易,要一直紅就更難了。一般我們要表示紅極一時的人或事,可以用sensation這個字來形容。所以,網紅也可以說是internet sensation,當然同理可以類推,稱之為online sensation或web sensation也是可以的。再誇張一點的,你要說他是「網路明星」,那麼用cyberstar來形容也行。另外,麋鹿兒也看過人家用internet influencer(網路影響者)來表示網紅,感覺上也是有那一點道理的。
附帶一提,現在的網紅,大概可以區分為「有才」(talent)、「有財」(rich)以及「有材」(beautiful/handsome或fit/hunk之類的)。關於秀才華的影片或者是炫富的照片都還好,真實度挺高。但是網美或網帥常常會有「照騙」的狀況。雖然現在美肌功能幾乎已經是相機基本內建功能,但是如果修太多,真人跟照片有很大的落差,這種照片比本人美或帥的「照騙」,就稱為flattering photo。當然也有另一種情況是本人比照片好看,這時就可以用The picture doesn't flatter you來形容喔!我覺得我如果聽到這句,應該會非常開心。畢竟,美照人人愛,但我覺得當美人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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