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國中赴臺校外教學 即日起有條件放寬

金門縣國中赴臺校外教學即日起有條件放寬,開放國中己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學生赴臺校外教學,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楊水詠攝)
鑑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管制,但仍維持二級警戒,且尚有本土個案,考量學生健康安全及學生學習需求下,金門縣國中赴臺校外教學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開放國中己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學生赴臺校外教學,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但辦理學校仍應依疫情發展做好因應措施,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中心、教育部與縣府的防疫規範,赴臺校外教學地點選擇應避開疫情高風險縣市或區域,以維護學生健康安全,遇緊急事件應妥善因應處理。
縣府教育處赴臺校外教學相關規定修正完整說明如下;
(一)、同意國中已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學生赴臺校外教學參訪活動,尚未施打疫苗之學生,建議不前往,若未施打疫苗之學生及家長有強烈參加意願,學校採切結辦理。
(二)、國小學生年紀尚小且多未施打新冠肺炎疫苗,維持暫緩赴臺校外教學。
(三)、針對教育部辦理之競賽,事涉學生權益,維持同意赴臺參賽。
(四)、非教育部辦理之競賽,因內容多元,維持學校本權責自行決定。
(五)、適齡之學生,經醫師評估無健康疑慮可施打疫苗者,請學校鼓勵學生施打。
(六)、校外教學安排時,應避開高風險縣市或區域之參訪活動。
(七)、赴臺之活動,學校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及縣府相關防疫規範辦理,縣府將視疫情發展,進行滾動修正。
縣府教育處重申,校外教學是學生重要的學習管道之一,透過校外教學戶外的實地體驗學習經歷,增長自我學習經驗,豐富人生,是學生學習的重要過程,惟學習過程中,學生人身健康安全應受到保障,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安排行程時,應妥善規劃,活動中應遵守相關的防疫規定,遇緊急情況應妥為因應,以維護學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