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野生鳥類的管理
任何一個地區的野生鳥類,其種群數量過多或稀少,對該地區的環境都會造成不良的影響:種群數量過多如環頸雉和八哥,會對農作物造成嚴重的傷害;種群數量過少如鷹鷲和貓頭鷹,野生鼠類失去控制,繁殖過多,生態失去平衡,也將危害我們的生活環境。
台灣政府最近十幾年都致力於野生動物,當然也包括野生鳥類的保護和保育。這主要是經濟高度開發,導致山坡地的森林轉為檳榔田和茶園,野生動物棲地改變;同時河川污染嚴重,水質惡化,魚蝦滅絕;以及城鄉擴張都市化和公路高速化所帶來的棲地面積縮小等因素,使多種野生動物的種群數量銳減,甚至瀕臨滅絕的程度。然而目前金門的環境狀況與台灣迥然不同,既沒有高度開發,也沒有嚴重污染,所以野生鳥類的生息,便比台灣好很多,我們對野生鳥類的思維與態度,自然也不能和台灣一樣。
依據金門縣野鳥學會的統計,金門鳥類目前的記錄有二九八種,但其中約百分之九十屬候鳥或迷鳥,僅約百分之十,即三十幾種為全年定居的留鳥。如就金門面積一五○平方公里而言,三十幾種留鳥也不算少,但各種的數量便有很大的差別:例如八哥(加令)、珠頸斑鳥(加錐)和環頸雉(山雞)等食植性鳥類的種群數量甚多,而鷦鶯、伯勞和鷹鷲類等食蟲性和食肉性鳥類的種群數量偏低。這種情形便造成食植性鳥類嚴重的危害農作物,食蟲性鳥類未能控制好農作物蟲害的現象,使生態失去平衡。
野生鳥類的管理,主要是根據其種群數量的多寡,多者可口以合理的利用,少者則必須給予保育,以恢復其種群數量。種群數量多寡的認定,通常經由主管機關的調查,有了數字的依據,再宣告何種可獵取利用,何種須予保育。例如美國的野生動物暨漁業署,它是野生動物主管機關,每年都會為狩獵多少隻,而每狩獵一隻要繳多少錢;那種動物數量不多,不能狩獵,應予保護。獵取野生動物要繳錢,因牠是國家資源,依據使用者付費原則而規定,這也是管理方式之一。
台灣野生動物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保育課,這個單位的層級很低,人員有限,沒有專業的野生動物調查員,只能管管法令,取締一些非法進口的野生動物產製品,或選取一些題目委外調查。台灣各縣市的野生動物管理業務,也都由農業局裡指定一位人員兼辦。但是台灣各縣市的野生動物種數,都因經濟開發導致棲地縮小與污染,使數量日益減少,危害農漁業作物的鳥種相對地甚少,所以有關野生動物的工作重點在保育,以恢復其種群數量。
金門的生態環與與台灣不同,既沒有大面積地開發工業,減少鳥類棲地面積的問題,也沒有嚴重環境污染現象。鳥類的生存不但沒有面臨壓力,反而因沒有狩獵和食物豐厚,使一些食穀性鳥類如八哥、珠頸斑鳩和環頸雉等的種群數量增多,並嚴重危害農民辛勤耕作的作物。農民為了減少作物的損耗,在農田裡架設鳥網捕鳥,結果是將所有上網的鳥類通殺,包括對農作物有利的食蟲性和食肉性鳥類也不能倖免。農民的做法我們可以理解,但這種一律通殺的作為是不對的。
依據野生動物的經營管理原則,種群數量過多者是可以利用的。換言之,為了減少金門農作物如高粱、小麥、花生和番薯等的損失,種群數量甚多,來到田裡食穀類的珠頸斑鳩、八哥和環頸雉等,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條「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其中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是可以捕殺的,但每年可以什麼季節,捕殺多少數量?主管機關應予調查後公告,讓農民捕殺時有所依據,而農民捕殺後如何報備,也應有所規範。
為了金門環境的生態平衡和減少農民的作物損失,金門種群數量過多的鳥類,應有規劃地加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