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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越界採蚵及小額貿易被捕拘留大陸漁民何阿蓮等四人昨完成人道遣返作業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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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在烈嶼勇士堡岸,因越界採蚵、從事海上與岸上小額貿易,被緝捕拘留在金門岸巡總隊收留所的大陸漁民何阿蓮等四人,經金門地方法院做成依法遣送的裁決,昨日在金門古寧頭WO一八軍事據點完成人道遣返與接收作業,搭乘由船老大黃天償所駕駛的漁船返回廈門,回家與家人團聚過新年。

在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九海岸巡防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王太堅帶領海巡人員,將何阿蓮等四名漁民載至WO一八軍事據點,於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由大陸船老大黃天償與與金門紅十字協會執行副會長許金龍見證下,雙方簽署見證書,證明被遣返人員身份無誤,身體健康狀況正常。

在經過雙方見證後,隨後該行人立即涉水上船,搭乘由船老大黃天償駕駛的漁船直駛廈門何厝。

海岸巡防隊王太堅指出,昨日被遣返的大陸漁民何阿蓮、林玉姐、黃燕最、黃清國四人,係於一月三十一日在烈嶼勇士堡岸際從事小額貿易與越界採蚵,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遭拘捕,經地方法院判無罪,依人道遣返作業執行,返回廈門與家人團圓。

王太堅表示,目前在岸巡總隊收容所尚拘留十六名大陸漁民,在過年時無法回家,但岸巡總隊會善盡責任,讓他們在金門好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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