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民政局業務職掌劃分協商高效率十來分鐘達成多項協議民眾公祭申請等由社會局劃交民政局承辦
為協調業務職掌劃分,經過會議研商後,原本由社會局承辦的民眾公祭申請、軍民糾紛等業務將劃交民政局承辦,而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及北、中、南鄉親服務中心業務督導則仍由社會局承辦。
由民政局獨立出來的社會局,由於業務劃分仍有重疊之處,昨日特別由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會議,邀集相關單位針對目前社會局承辦的四項業務進行檢討,社會局長蔡是民、民政局長李增財、觀光局長林振查、計畫室主任楊肅池等主管均出席參加,討論的重點則包括民眾公祭申請,旅台北、中、南三鄉親服務中心業務督導,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軍民糾紛等業務職掌劃分。
「民眾申請公祭」依據縣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應屬民政局「殯葬業務」職掌範圍,經過討論後決定撥交民政局掌理。「軍民糾紛業務」方面,在縣府組織自治條例制定公布前屬民政局業務範疇,而戰地政務期間民政科職掌劃分並不明確,依縣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軍勤業務應改隸民政局負責。
此外「旅台北、中、南三鄉親服務中心業務督導」兼具觀光及特產展售服務,依據縣府組織自治條例規定應屬「僑民服務」,且預算均由社會局編列執行,因此經研議後仍由社會局承辦。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由於申請期限已經結束,研議過程中雖確認該項業務應劃歸「軍勤業務」,由民政局承辦。經過研商後,仍決定由一開始就接手辦理的社會局繼續辦理,惟未來有新增業務應交由民政局辦理。
由於會前民政、社會等局室對業務職掌劃分均有高度共識,使得昨日的會議過程相當順利,前後十餘分鐘一次解決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