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機車行車秩序縣警局三月一日起大執法張蒼波要求所屬員警嚴正執法有效規範區路段汽機車行駛路權促進交通安全
機車族再不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荷包可要大失血了!為改善機車行車秩序,縣警局將於三月一日起配合警政署政策於地區同步執行攔檢取締機車重點違規行為,縣警局局長張蒼波要求所屬員警嚴正執法,加強轄區重要幹道之機車巡邏,有效發揮機車之機動性、可及性,強力攔檢取締違規機車,以有效規範區路段(口)汽機車行駛路權,改善機車之行進、停等之行車秩序,降低機車交通事故,促進交通安全。
三月一日起展開的交通大執法工作,據縣警局指出,加強取締之十五項重點交通違規項目包括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機車不依規定行駛、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機車行駛人行道、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汽車行駛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汽車行駛慢車道、汽機車闖紅燈、汽機車超速、汽機車逆向行駛闖單行道、汽機車超越停止線臨時停車、汽機車於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併排停車及併排臨時停車等違規行為。
另為使地區民眾瞭解此次加強取締之措施,縣警局已於日前要求各警察所於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加強宣導,針對是項違規行為採柔性勸導與取締並重,以維持車流順暢,保障所有用路人權益。
張蒼波並提醒地區機車族勿心存僥倖,因為該局已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所函頒改善機車行車秩序工作計畫,訂定執行取締工作細部計畫,將要求所屬員警自三月一日起嚴正執法,加強轄區重要幹道之機車巡邏,有效發揮機車之機動性、可及性,強力攔檢取締違規機車,以提高見警率,產生嚇阻效果。
縣警局指出,警方除嚴正執法外,並積極致力於改善交通工程與設施,提供機車合理使用空間,在去年度依據交通部、內政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於地區重要路段設置有交通號誌路口劃設「機車停等區」,提供機車騎士更大之紅燈停車空間,截至目前為止,地區已有民生路與民權路口等五處設置有此機車專用停等區之標線。但仍經常可見到部份汽車駕駛人越線停在機車停等區內,有此習慣的駕駛人可要注意了,此類違規也是這波強力執法之取締項目之一,違反者將被處予新台幣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之罰鍰。為維護地區機車騎士之行車空間及安全,警局請汽車駕駛朋友確實遵守。
此外,依據警政署公布十五項改善機車行車秩序重點違規取締項目,及其罰鍰分別是;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500元、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600─1800元、機車行駛人行道600─1800元、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600─1800元、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900─1800元、汽車行駛機車專用道、優先道或慢車道600─1800元、機車闖紅燈1800─5400元、機車超速1200─2400元、闖單行道(汽、機車)600─1800元、超越停止線臨時停車(含汽、機車)900─1800元、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含汽、機車)300─600元、併排臨時停車300─600元、併排停車60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