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吳成典在立院針對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條文提出臨時提案建請中央就「中轉」研議許可辦法與相關證件申請程序
縣籍立委吳成典昨(八)日中午在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臨時提案,建請中央就「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條文,有關台灣地區人民得經離島中轉往來兩岸部分,儘速針對「經許可後」及「相關證件」等文字,研議「許可辦法」、承辦「許可」業務之主管機關及「相關證件」之申請程序等事宜,並即據以公告辦理之,以落實離島建設條例試辦通航,便利人民、繁榮離島之意旨。該案獲得馬祖籍立委曹原彰等朝野立委二十六人連署,經院會討論後無異議通過,將送請行政院研處。
吳成典在提案說明中明確表示:立法院在第四屆第六會期,即本年一月十七日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第十八條就台灣地區人民經離島中轉往來大陸部分,修正為「兩岸通航前,得先行試辦離島與大陸地區通航,台灣地區人民得經許可後憑相關證件,經查驗後進入大陸地區,或由大陸地區進入離島。」該條文修正之意旨,在於擴大離島中轉功能,方便人民往來兩岸,繁榮離島地區觀光產業。
因此,關於「經許可後」之限制,有關機關應儘速就許可之要件、核准之標準及該要件,標準設定之理由予以研擬公告,並具體公告相關證件之種類,申請辦法等,以利人民據以申請許可經由離島中轉來往兩岸地區。
吳成典特別指出:政府訂定「經許可後」之要件應至少涵蓋七大族群,包括目前旅台之金門鄉親,旅居海外之金門華僑,大陸籍老兵、大陸新娘,在大陸經商之台商,赴大陸就學之在學學生以及台灣地區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等等,都應明訂在「許可辦法」範圍內,以擴大小三通「操之在我」的執行成效。同時,吳立委更指出:政府目前折衷採報准方式,人員由金門水頭港上岸再至料羅辦理入出境手續,政府的理由是水頭聯合辦公大樓尚未完工,安檢人員無法進駐,然事在人為,目前羅厝漁港大樓已興建完成尚未使用,如安檢人員移駐,不僅方便兩岸人民入出境,更可帶動小三通週邊行業榮景,吳成典立員將朝此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