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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士官指職甄選招生首梯次四月廿二日起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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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司令部九十一年憲兵士官指職甄選招生 ,將分三梯次辦理報名,第一梯次報名日期為四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九日,符合條件有意加入者可向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索取簡章、報名資料報考。

這項招生,招生對象為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未婚、未役男性青年及在營士官兵,思想純正、體格健壯、品德良好,志願服務憲兵,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具備簡章規定報考資格者,得報名參加甄選。報考年齡,年滿十八至二十四歲(不含)高中(職)學校畢(結)業,專科以上學校畢(結)業至二十七歲之未婚未役青年(在營士官兵須未婚)。

報考學歷標準‥(一)凡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均可報名。(二)曾受刑事之宣告、感訓、保安、保護處分者(符合少年事件處理辦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者,視為未宣告及記錄之抹消者,不在此限)及在校期間言行品德方面有曾受記大過以上記錄處分者,曾經高中(職)、大專、軍事院校開除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如於報到入學受訓期間察覺,則一律退學或開除。(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凡大陸來臺、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以後香港來台及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後澳門來台者,必須在台設籍十年(含)以上,並符合前述各項規定者,始得參加指職甄選體檢及報名。(四)在營服役滿六個月以上之常備兵(可依當事人意願自選服役軍種,並參加軍種之甄試),由基層連隊主官考核,經上校編階單位主官出具推薦公函,始得參加憲兵指職甄選。(五)在營服役之義務役士官必須符合甄選標準者。(六)具雙重國籍者不得報考。 至於體格標準,經鑑定後為甲、乙等體位,身高:一六八至一八五公分,體格指標值(BMI):十九至廿八;其計算公式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視力:兩眼祼視各在○.四(含)以上。其他檢查項目:依「國軍各軍事院校軍官班、常士班及中正預校初、高級部學生體檢區分標準表」規定辦理。

報名日期:九十一年指職甄選第一梯次:四月廿二日至廿九日(八天)。第二梯次:六月廿四日至廿六日(三天)。第三梯次:十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三天)。 報名地點,分十二個考區辦理,金門考區可向金門憲兵隊辦理: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五○號(0823─24071)。

報名手續,參加報名考生應先行至國防部公佈各縣市公立醫院、國軍醫院辦理體格初(複)檢。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含國軍醫院及縣市公立醫院(約一、二○○元)︼訂定之體檢收費標準收費。體檢表及體檢醫院地址索取,請洽國軍各地區人才招募中心及各縣市憲兵隊及各國軍體檢醫院。考生報名前,由各報名處先行繳驗考生體檢(初、複檢)表(影印乙份存檔、正本交還考生)後,再行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必須親自辦理,委託代辦及通信方式報名概不受理。

考試日期(科目:為智力測驗、國文及口試)國文考試科目所用教材,以九十(九十一)學年(高職)應屆畢業生在校所用之現行教材為準,但非以課本內容為限。九十一年指職甄選第一梯次學科考試:九十一年五月四日(星期六)。第二梯次學科考試:九十一年七月十三日(星期六)。第三梯次學科考試:九十一年十一月廿三日(星期六)。

甄選錄取評定,依考試成績績序︻智力測驗成績須達三等,九十分(含)以上︼結合各地區需求員額,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於入學前一至二週前寄發錄(備)取通知單。備取人員遞補於入學五日內通知。入學日期:第一梯次: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一)。第二梯次: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一)。第三梯次:九十一年十二月廿三日(星期一)。待遇及前途發展:(一)待遇:1、受訓期間:疻?甄選人員接受預備士官教育「入伍暨分科教育」期間為軍校學生身分,支領學生待遇,已任官轉服者,依現行規定辦理。痄?食、衣、住全部由學校供應,文具、圖書、儀器則部份由學校供應。痀?薪津:入伍教育期間月支六、七九五元,分科教育期間月支一三、二九○元。2、服役期間‥疻?畢業後以下士一級任用,俸給三五、六三五元(指職領導士官),除上述外,尚可享有撫卹保險、醫療等各種法定保障。(以上待遇均為現行標準,爾後仍將配合軍公教待遇調整提高)。痄?自任官之日起,有關勳獎、婚姻、休假、保險、撫卹、眷補優待等,均比照志願役士官辦理。

結業分發,依甄選人員所填申請表內錄取之申請志願服役地區,辦理分發任職作業,於法定役期內,非因單位精簡、裁撤、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志願調外(離)島者,不得隨意異動服務單位;若遇單位精簡、裁撤仍以申請志願地區分發為原則;另志願調外(離)島者,以一年為一期,期滿依志願優先派調指職,役期期滿,志願留營者,納入現行士官經管輪調。受訓期間及服役年限,完成預備士官教育「包括入伍教育八週,分科教育十二週」共二十週,且成績合格者,以下士初任。自初任下士之日起服現役三年,義務役士官轉服指職士官者,自核定生效日起服役三年,期滿後,得依軍事需要及志願,以一至三年為一期繼續服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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