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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宿飯店涉嫌竊取他人皮箱財物王姓台北市民與連江縣陳姓民眾依法送辦

發布日期:
記者: 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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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警察所巡邏警網昨日獲報偵破一起竊案,查獲嫌疑人王×明、陳×俊二人,當場人贓俱獲,經警方調查事證明確,並扣得贓證物,已依現行犯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烈嶼警察所指出,犯罪嫌疑人王×明(年四十五歲、台北市人、有毀損前科)、陳×俊(年三十三歲、籍設:連江縣,有傷害、違反選罷法等前科),二人於昨日晚間十時許,趁投宿小金門飯店之機會,向櫃檯取得二○八號房之鎖鑰打開房門後,發現房內有一只皮箱,乃臨時起意,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將房門反鎖,以拆卸浴室內鐵條撬開(破壞)皮箱密碼鎖之方式,竊取被害人洪××(馬國歸僑)所有皮箱內之財務,為被害人外出返回飯店時撞見報警查獲,當場扣得被破壞之皮箱一只、散落一地之證件、衣物及馬國幣計八百一十元、澳幣一百三十五元、汶萊幣十一元等財物。

警方調查嫌犯王×明坦承行竊他人財物不諱,自願一人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另嫌陳×俊則矢口否認有竊盜之意圖,惟警方趕赴現場處理時,王嫌始將竊得藏匿於床鋪,以衣服掩蓋之贓款取出欲歸還被害人私了,警方指出,該案罪證確著,且有行竊工具(鐵條)及贓物認領保管單佐證,陳、王二人所為不無涉有竊盜罪嫌。

所長邱國豐表示,烈嶼鄉(小金門)地處離島中之離島,地小人稀,過去地區刑案一向甚少發生,惟烈嶼地區最近接二連三有住宅遭侵入竊取財物之情事發生,顯見民眾之自我防衛意識薄弱,為保障人民財產之安全,警方依內政部警政署函頒有加強﹃親民專案﹄服務之規定,希望舉家外出民眾能多加利用及申請(烈嶼警察所電話:三六二一一○),以維護地區之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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