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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消防局加強瓦斯鋼瓶檢查工作凡使用逾期或未受檢鋼瓶業者將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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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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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消防局為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近期來對地區瓦斯灌裝場、分銷商場所加強瓦斯鋼瓶檢查工作,對於使用逾期鋼瓶或未受檢驗瓦斯鋼瓶之業者(經濟部已輔導地區一家合格驗瓶場對於逾期之鋼瓶應就近送驗),將依消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罰新台幣二萬元至十萬元之罰鍰。

消防局指出:一般家庭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為鋼瓶,為使沒有漏氣之虞,鋼瓶本身與附帶的開關閥、管線等均需符合標準,目前我國所依據的是中央標準局國家標準(CNS),鋼瓶必須根據其使用年資定期檢驗,以免因破損或開關鬆脫等因素而引發災害。消費民眾在換裝新鋼瓶時可由鋼瓶上的證明書檢查是否為檢驗合格且未逾期的鋼瓶。檢驗通過的鋼瓶在證明書上載有檢驗單位戳記及下次檢驗日期,只要未逾下次檢驗日期及檢驗單位戳記明確者,即可安心使用。

瓦斯漏氣即可造成災害或中毒事件,消防局再次呼籲業者不要再使用逾期或未受檢驗之瓦斯鋼瓶,消費民眾對於瓦斯業者送來之瓦斯,應檢視鋼瓶日期,拒用逾期鋼瓶,以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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